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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新品仅10%属养老型 人活着钱没了

2017年12月21日 07:09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冷翠华

  据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近日透露的一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整体市场规模已超万亿元,达10254亿元,不过,这其中退休后分期领取的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仅469亿元,体量还很小。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数据反映出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还存在结构性失衡的问题。随着监管政策的调整,目前已有大批年金产品停售,推出的新产品虽然符合新政要求,期限相对较长,但距离真正的养老年金保险还有很远的距离。

  袁序成明确提出:“商业养老保险要从制度设计上、产品设计上坚持终身领取,不能一次性领完或短期内领完,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出现人还活着,养老金已花光的问题。”

  万亿市场

  养老年金保费仅469亿元

  根据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研究指出,“现阶段我国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以年金险为主。”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运行情况,今年前三季度各险企共停售54款保险产品,其中,年金保险停售数量最多,达41款,其中有40款为非养老年金保险。“这主要是受134号文的影响。”某中型寿险公司产品负责人表示,134号文即《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其要求“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这直接导致大批不符合规定的年金产品停售。

  与此同时,今年前三季度,在新增在售产品中,年金保险共203款,比去年同期新增在售的年金保险上涨了50%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年金保险中90%是非养老年金保险。”这也就意味着新增在售的年金保险产品仅有10%真正具备养老功能。一般而言,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养老保险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退休后领取、分期领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认为,险企新推年金保险产品主要是为了符合134号文的规定。目前,税延养老保险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市场缺乏激励机制。与此同时,发展养老型年金保险就意味着是长期产品,且以理财和储蓄性质为主,消费者对收益率有较高要求,而以目前险企投资收益率水平来看,竞争力较弱,这也是险企不愿主推该产品的原因。

  新华保险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万峰表示,年金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较大,因为其竞争者并非其他保险产品,而是银行、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市场对长期年金保险的认可度还有待提高。

  对于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而言,除了“期限较短,还不能充分体现其在养老方面的功能与作用”的问题之外,目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规模较小,难以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有效补充,更难称得上真“支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535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截至2016年年底,基金累计结余为66350亿元,比上年增长11.5%。

  在“第二支柱”方面,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约7.89万户,积累基金约1.24万亿元;在“第三支柱”方面,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规模达10254亿元,不过,这其中退休后分期领取的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仅469亿元,体量还较小。

  不难看出,在目前我国养老三支柱中,基本养老保险无疑是绝对的顶梁柱,“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目前都还属于“小个头”。企业年金制度当前发展遇到了增长瓶颈,2007年-2014年,每年新建年金职工人数增长率皆高于11%,而2015年新建人数仅1%,且近几年陷入了滞涨期。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2300万人

  企业年金仅覆盖0.35%企业

  在我国目前的养老三支柱中,基本养老保险的特点是“广覆盖、保基本”,企业年金则只有少数人群可以参加,目前仅覆盖了0.35%的企业,参加人数约为2300万人。因此,对于职工个人而言,要增加自我养老保障,“通过购买各种商业保险计划、个人养老保险产品或储备其他资产是必然选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近日联合发布的调研报告提出上述观点。

  根据此次调研,2017年,大中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充足度数值为90.6,高于2015年的81.3,说明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已基本实现,但近年来退休金的替代率在逐年下降也是不争的事实。同时,企业年金充足度指数和企业保障程度指数由2015年的58.7下降到2017年的56.5,说明企业的动力不足。

  那么,如何加快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袁序成进行了深入阐述。

  他表示,在构建我国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时,要根据国情摸索出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值得强调的是,要把确保养老金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长期稳健收益。袁序成表示,商业养老保险完全是个人自主参加,自愿缴费,完全用自己的钱为养老储备。因此,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更高,更追求稳定有保证的收益。这一判断与调研结果也一致:超过53.3%的职工会选择收益保底性产品,42.4%的职工会选择固定性产品,仅有4.3%的职工选择收益不确定性产品,这说明对安全性的要求是排在第一位的。

  “要构建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通过制度安排和基本养老形成优势互补。”袁序成表示,商业养老保险要从制度设计上、产品设计上坚持终身领取,不能一次性领完或短期内领完,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出现人还活着,养老金已花光的问题。

  他同时提出,要建立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个人主动积累养老资金。税收有减税和免税还有财政补贴,目前我国在起步阶段计划推出税收递延政策,未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和个人投资者的推进,建议在税收递延的基础上研究增加免税补贴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更好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需求。

  值得强调的是,税优推动的重要性被多位业内人士提及,在收益率稳定但偏低的情况下,税优政策将体现出很大的激励作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离试点仅剩10天时间,新华保险、太平洋保险等各大险企纷纷表示已经做好了相关准备,只待发令枪。

  发展长期养老年金保险,对保险公司的精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整个管理周期将长达几十年,既要考虑汇率、利率等经济因素对投资收益率的影响,又要考虑长期风险,这对管理机构的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和精算专业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袁序成表示,保险机构必须发挥专业优势,体现保险的精算原理。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