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租房符合条件子女可接受义务教育

2017年09月29日 19:3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据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北京住建委29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通知明确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依据《通知》,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关于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