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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新消费该如何规范监管?

2017年08月24日 07:0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新消费逐渐成为消费增长的主导力量。新消费的蓬勃发展,需要一定的创新空间,更需要政策引导。

  跨境电商产品进入需明确规则

  王倩最近和几个闺蜜又去国外来了一次“闺蜜游”,和往年不同的是,这次她并没有疯狂购物。“虽然我们不是经常出国,但购物消费已经不再是我们出国游的目的之一,因为有很多商品或消费需求都可以在国内或者通过电商渠道得到满足,价格也差不太多,何必要因为购物压缩旅行的时间呢?”王倩说。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和王倩持有同样观点。除了传统消费,国人在海外的时尚、美容、高端医疗等新消费受海外旅游的拉动作用正逐渐减弱。“促进新消费海外回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者的购物渠道更便利了,人们可以在很多B2C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全球商品。遇到促销的时候,跨境电商上很多商品的价格甚至比国外更便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说。

  在前段时间结束的“618”购物节上,天猫国际成交同比大幅增长500%。对此,有关专家表示,这是中国跨境消费热情持续上涨和吸引消费回流政策合力的结果。

  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根据目前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13个综试区跨境电商进出口的规模超过1000亿元,同比增长了1倍以上。“其中,B2B占比达到了六成,跨境电商进出口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高峰说。

  “电商平台与实体店不同,囊括的产品可以无上限,因此在技术上没有难度。由于国内跨境电商近5年才逐渐火爆,在全球范围内还需要推广,目前正处于市场逐渐拓展的阶段。”赵萍认为,跨境电商引导的海外新消费回流增长会成为未来国内消费增长的驱动力。“但在新消费增长的同时,也不能太过打击已有的经济秩序,在给予跨境电商等新消费模式一定创新空间的同时,必须规范跨境电商线上和线下的市场秩序,让新消费模式和传统消费模式在同一规则下进行公平竞争,这样的创新才更有生命力。”赵萍说。

  赵萍认为,虽然跨境电商发展迅猛,但对于进口商品的进入标准仍需制定明确规则。“国内外相同产品不同型号,应持何标准,都需要进一步探讨,给市场更稳定的预期。”赵萍说。

  产品质量是关键

  “海外新消费回流现象的发生,与国内品牌竞争力提升密不可分。”赵萍说。前几年总能听见的中国消费者赴海外抢购马桶盖、大米等消费品和食品的新闻,近年来已经很少发生。调查发现,国人热衷抢购的其实大多是中国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对此,有关专家表示,虽然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但这些企业多为代工型企业,在国内没有自主品牌和销售渠道,导致前些年消费者在国内难以买到出口企业的优质产品。

  如今,这种现象已得到改观。近日,三同促进联盟举办的“三同商品上天猫”活动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中国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轻松买到顶尖国货。据了解,“三同”是指出口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即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内销和外销产品,使供应国内市场和供应国际市场的产品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准。

  “推行‘三同’工程,有利于帮促出口企业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有利于缩短国内外市场由于标准和管理要求差异导致的‘质量差距’和‘信任差距’,促进境外消费回流。”中国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许增德表示,目前中国已有近1400家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上线“三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据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郑自强介绍,以浙江局辖区为例,现有56家“三同”企业的197种“三同”食品在中国186家商超销售,实现内销增长6.02亿元。

  赵萍认为,中国新消费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是促使海外新消费回流国内的另一个原因。“以扫地机器人为例,中国的扫地机器人科沃斯与韩国、日本的同类产品很难分清高低,但科沃斯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大概占60%左右。正是因为这类产品国产提供能力强,使国人不需要大规模购买外国产品。”然而,赵萍表示,一些新消费产品在技术创新方面还存在障碍,“目前,例如VR技术、无人机等产品创新涉及的新产品使用仍受现有政策限制,国内在制度的制订上还有探索空间”。

  政府监管需统筹兼顾

  “政府对于新消费的监管应贯彻三个坚持。”中国流通三十人论坛(G30)理事长黄海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一是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二是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三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黄海认为,政府对于新消费的监管首先要做到包容监管。“新消费是新事物,需要包容,遇到问题不能着急下结论。其次,政府监管要统筹兼顾。既要鼓励支持新型业态,更要扶持传统业态转型升级。”黄海表示,尽管新型业态消费具有发展潜力,但目前所占的份额仍较低,“网购占社会消费品总额比例约13%,但光靠这13%挑不起经济的大梁,其余的87%也很重要。第三,要守住底线。包容不是无底线的,不管是什么新业态、高科技,消费者权益的底线需要坚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侵权假冒呈现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的趋势,违法行为组织化、产销分工精细化、物流支付信息化、区域分布碎片化的特点愈发明显。“这对分段监管、属地查处的传统执法模式构成新的挑战。面对这些新情况,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期印发《2017——云剑联盟实施方案》,组织长三角、泛珠三角地区13个省份,联合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对加强区域间协调联动、部门间执法协作及强化政企协作等作出具体部署。”高峰说。

  8月1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杭州召开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暨云剑联盟行动推进会。“这是针对侵权假冒出现的新情况,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高峰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区域间联席会议制度和线索通报、证据转移、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增强区域间工作合力,对侵权假冒商品的产、供、销形成全链条打击;二是完善监管部门与大型电商企业的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电商大数据资源,对网络交易信息进行筛查、整合、分析,提高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现、甄别和精准打击能力;三是在全国推广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合作经验,实现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合作全覆盖,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者的不法行为。(经济日报记者 祝君壁)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