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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总经理皮林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2017年08月10日 09: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皮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皮林,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与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提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皮林简历

  皮林,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湖南湘乡市人,本科文化。198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湘乡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湘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湘潭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湖南日报社社务委员、副总编辑,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副总编辑等职务。

  2015年5月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日报社)党组副书记、社务委员、总经理。

  2016年3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