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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2017年07月21日 08:56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评论员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生态红线是决不能逾越的“雷池”。这次公开通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严肃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深刻表明党中央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但情况没有明显改善。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等典型案例的背后,往往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的问题,都有一些地方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都有有关部门执法监督不到位、强制力不够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谁破坏了生态,就要拿谁是问,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严肃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锐意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坚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开创了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这几年,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生态文明的任务,重大而紧迫,不容丝毫懈怠。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资源环境是公共产品,对其造成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精神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根本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追鹿的猎人看不到山,打鱼的渔夫看不见海”。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来自对资源的过度开发、粗放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离不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更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把各类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在这个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一体遵循,决不能逾越。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更是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的深层体现。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实处,就一定能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