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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沦为“卖塑令”,问题出在哪?

2017年06月14日 11:03   来源:北京日报   陕西 张新峰

  今年是“限塑令”正式施行的第9年,然而调查显示,“限塑令”处境尴尬:小商铺直接提供免费塑料袋,大商店卖塑料袋,已是司空见惯之事。甚至有媒体报道,在一些地方,“限塑令”堪称名存实亡,已几乎沦为“卖塑令”。初衷良好的政策为何在执行中走偏,请看本报读者观点——

  避免成为“可塑”之令

  从表面上看,“限塑令”名存实亡,主要归因于法令执行无力,执法部门失职,违规生产厂家猖獗等因素,但如果深入思考,却会发现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通过收费来限制使用,在经济学上是个常用的办法,但有两个因素不能不考虑,一是需求价格弹性,弹性大,则可能大幅度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弹性小,则只能为消费者增加负担,却很难减少用量。二是消费者付费以后,会产生代偿心理,使用起来反而更理直气壮,从本质上讲,这与“限塑令”的环保目的是相悖的。对于超市等商家来说,由免费提供到收费出售,徒增一条生财之道,何乐而不为?

  方向跑偏,就很难收到预期之效。在各种现实考量的龃龉下,“限塑令”成了“可塑”之令,执行效果自然大打折扣。笔者以为,要解决目前的执行困境,必须提高“限塑令”的刚性效力。有关部门除了要做好宣传引导外,还应严格控制生产环节,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严格监控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同时,要组织科技人员研究和开发塑料袋的替代品,并探索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支持生产环保购物袋的企业,使其出厂价格降下来。惟此,才能最终收到治本之效。(河南 袁浩)

  重点应在回收环节

  从世界范围看,“限塑令”均存在一定的困难,很多国家在推广时,均遭遇到塑料袋使用量回潮的尴尬。因此,吸取各方经验教训,不妨换个思路来思考这个问题。

  “限塑令”目的是减少塑料袋使用量,倡导环保理念。那么,不妨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将执行侧重点放在回收环节上。目前,塑料袋的消费端难以全面监控,消费者也为塑料袋花了钱,很难再限制消费者去使用塑料袋。因此,要加强对塑料袋的回收利用,可考虑通过税收调控的方式将环保成本转移到供给端,并对塑料袋回收商家给予补贴,以逐步提高塑料袋的回收利用率。

  塑料袋也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其属于石化类产品,本身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装得到回收,绝大部分都被弃置,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亦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在塑料袋尚无完美替代品之前,应一定程度调整“限塑令”的执行思路,管住塑料袋的最终去向,提高回收利用率,进而防范白色污染。(浙江 江德斌)

  减少政策“信息逆差”

  公共政策,影响着公众的利益、大众的生活,也离不开民众的参与、群众的支持,这两方面,共同构成了公共政策的“公共性”。“限塑令”的执行尴尬,并不在于这项政策的制定初衷,而在于其制定和推行太过想当然。

  类似于此的公共政策还有不少,比如实施1年多持续遇冷的快递实名制,比如20年未变的航空托运行李灭损赔偿标准,等等。这些公共政策要么名存实亡,要么难以执行,要么沦为“僵尸”,很大程度就在于其制定之初缺乏与社会的有效沟通,在执行之中缺乏有针对性的动态调整,最终“脱离现实”而不得不面临落地难。

  这其实是一种公共政策当中的“信息逆差”。任何一项政策在注重顶层设计的前提下,从出台到实施,再到执行和监督,应当是一条健康完善的链条,任何一个环节的考虑不周,都不可避免会影响到政策本身的实施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讲,不管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发点有多好,愿景有多美,若只是自说自话,不做充分的调查研究,就难免弄巧成拙。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不能随便做决策。相关部门在出台政策时,不妨从“限塑令”这样的教训出发,多一些深入调研,少一些主观判断;多一些沟通交流,少一些“一厢情愿”。始终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考虑、从问题着手,才不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尴尬境地。

  (陕西 张新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