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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故意伤害案今日二审开庭 此前一审被判无期

2017年05月27日 09:26   来源:央视   李文杰张赛黄剑

  

  庭审现场

  【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开庭】今天8时32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

  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央视记者李文杰 张赛 黄剑)

  “刺死辱母者”事件回顾

  (1)山东检方公布“于欢案”处警民警调查结果:存在处警不够规范问题,但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予刑事立案。

  (2)山东聊城冠县纪委对于欢案处警民警作出处分:当事民警朱秀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两名辅警予以辞退。

  (3)山东聊城警方破获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涉及投资群众50余人。

  (4)聊城警方:吴学占团伙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全部落网。已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责任编辑: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