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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0%

2017年04月17日 10: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7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184 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 8.5%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7.0%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986 元,增长 7.9%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880 元,增长 8.4%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7.2% 。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6067 元,增长 6.7%(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 ) ,中位数是平均数的 84.4%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8700 元,增长 6.7% ,是平均数的 87.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3060 元,增长 7.1% ,是平均数的 78.9% 。

  图 1  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4084 元,增长 8.7%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56.9% ;人均经营净收入 1280 元,增长 6.1%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17.8% ;人均财产净收入 583 元,增长 6.9%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8.1% ;人均转移净收入 1237 元,增长 11.4% ,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 17.2% 。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4796 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 7.7%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2%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6387 元,增长 7.0%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4%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921 元,增长 8.0%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8% 。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 1535 元,增长 4.6%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32.0% ;人均衣着消费支出 403 元,降低 0.5%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8.4% ;人均居住消费支出 978 元,增长 8.9%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20.4% ;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 277 元,增长 3.7%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5.8% ;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 645 元,增长 12.3%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13.4% ;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480 元,增长 13.5%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10.0% ;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 352 元,增长 15.8%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7.3% ;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 127 元,增长 10.7%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2.6% 。

  图 2  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1  一季度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水平

(元)

名义增速

%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184

8.5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9986

7.9

 农村居民

3880

8.4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4084

8.7

经营净收入

1280

6.1

财产净收入

583

6.9

转移净收入

1237

11.4

( )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6067

6.7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8700

6.7

 农村居民

3060

7.1

(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4796

7.7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6387

7.0

 农村居民

2921

8.0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1535

4.6

 衣着

403

-0.5

 居住

978

8.9

 生活用品及服务

277

3.7

 交通和通信

645

12.3

 教育文化和娱乐

480

13.5

 医疗保健

352

15.8

其他用品和服务

127

10.7

  注:全国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分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是因为,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收入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收入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收入增长中。

  

 

2  一季度城乡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水平

(元)

名义增速

%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986

7.9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6132

7.9

经营净收入

1212

6.2

财产净收入

989

5.8

转移净收入

1653

10.6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6387

7.0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2034

3.6

 衣着

563

-2.2

 居住

1334

8.3

 生活用品及服务

365

5.1

 交通和通信

854

12.5

 教育文化和娱乐

632

12.5

 医疗保健

429

14.9

其他用品和服务

176

11.6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880

8.4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1670

8.9

经营净收入

1361

6.1

财产净收入

104

8.3

转移净收入

746

11.7

(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921

8.0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946

5.6

 衣着

216

2.9

 居住

558

8.8

 生活用品及服务

173

-0.6

 交通和通信

397

10.3

 教育文化和娱乐

301

14.5

 医疗保健

261

16.7

其他用品和服务

68

6.2

  

  附注

  1 、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2、调查方法

  全国及分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按季度发布。

  国家统计局采用分层、多阶段、与人口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 31个省(区、市)的 1650个县(市、区)随机抽选 16万个居民家庭作为调查户。

  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直属调查队按照统一的制度方法,组织调查户记账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状况等数据;同时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与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居民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情况等其他调查内容。数据采集完成后,市县级调查队使用统一的方法和数据处理程序,对原始调查资料进行编码、审核、录入,然后将分户基础数据直接传输至国家统计局进行统一汇总计算。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