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闫冰竹委员: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科技创新

2017年03月07日 14:5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 (记者 向婷 专栏)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大批中小微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已成为中国新经济的新动力,但也普遍面临融资难题。2017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带来了关于“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科技创新”的提案。闫冰竹表示,建议监管部门针对科创企业设定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同时,要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融资效能。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 图片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了解,科技型企业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一般企业,其高技术、轻资产、高成长性等特点对传统银行授信审批提出了新的要求。许多科创企业在发展初期的“资金之渴”难以得到满足。

  闫冰竹表示,首先,创新管理手段,差异化监管激励。建议监管部门针对科创企业设定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一是差异化流动资金测算。充分考虑科创企业特点,由商业银行根据科技创新行业的预期发展及企业订单情况,进行流动资金缺口测算及期限差异化设定。二是差异化受托支付要求。允许科创企业流动资金用于支付研发、人员工资等用途,进一步放宽受托支付要求,给予科技企业更多自主资金安排权利以提升资金运营效率,支持科创企业发展。三是对于科创企业无还本续贷的业务,在五级分类认定上给予明确政策支持。四是建议对科技专营机构建设给予政策倾斜。比如在网点设立、补贴支持、不良核销、准备金缴存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为科技专营机构松绑,让科技专营机构焕发更为积极的创新活力。

  其次,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融资效能。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议在现有征信体系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科创企业数据库,整合工商、税务、社保、司法、银行、担保等信息,搭建更为全面实用的科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特别是加强税收信息共享,使金融机构能够更加有效甄别风险,同时发布投融资信息,提高投融资供需匹配成功率。二是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联动监管。通过建立监管部门针对科创企业金融服务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提升监管效率。三是提升科创企业融资便利性。进一步简化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完善和优化财产抵质押制度和贷款抵质押物认定办法,鼓励金融机构采取动产、股权和知识产权抵质押等方式为科创企业融资,提高科创企业融资效率。

  最后,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增加金融供给。一是鼓励担保公司每年下达科创企业贷款担保额硬指标,可参考对银行“三个不低于”的标准,对担保公司也要求实现类似的“三个不低于”。二是做大做强政府背景融资担保机构,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建议设立多层次的担保体系,增加中央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地方主管部门可以选择当地担保公司参股、控股,同时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扩充担保行业规模和实力。四是进一步健全损失分担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完善财政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科创企业融资的机制。通过建立和健全针对科创企业的政策性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与商业银行采取风险分担的模式,推动科创企业贷款投放。

  代表委员小资料:

  闫冰竹,男,1953年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更多报道请见 “稳中求进 团结奋进——2017全国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