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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希燕代表: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2017年03月06日 18: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建议尽快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国经济网记者欧阳梦云/摄

  中国经济网3月6日讯 (记者欧阳梦云)“买房、买车、淘宝都要涉及个人信息,谁该为我们的信息泄露负责?”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代表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不无忧虑地表示:“不法分子实施精准诈骗的案例,给公民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威胁人们的安全感、幸福感。”

  应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严厉打击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从“源头”上防范电信诈骗的发生。秦希燕代表建议尽快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保护方式、相关义务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扩大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信息直接指向具体的个人,这些都应纳入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

  二是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确立“谁收集、谁保护;谁泄露,谁担责”的基本原则,由信息收集者承担绝对的保护责任。不论泄露原因是技术上的缺陷,还是由于受到黑客攻击;不论是主动泄露,还是被动泄露,都要承担责任。但保护责任者在承担了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追偿。

  三是明确赔偿标准或责任承担方式。对因信息被泄露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泄露人索赔。对买卖等故意泄露个人信息的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过失致使受害人信息泄露的则在受害人不能追回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对尚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信息泄露行为则结合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如名誉损害、社会评价降低、生活受到骚扰的程度等因素,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代表委员小资料:

  秦希燕,男,中共党员,1963年7月出生,湖南沅江人,一级律师,博士生导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更多报道请见 “稳中求进 团结奋进——2017全国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