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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告别“立案难”历史

2017年01月12日 1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艳龙

  中新网昆明1月12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召开破解“五难”新闻发布会称,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该省法院各类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以上,“立案难”基本成为历史。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田成有介绍,2015年5月1日,全国实现立案登记制改革。自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来,全省法院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各类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以上,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共裁定不予受理570件,裁定不予立案158件。

  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368件,全省法院新收和结案均首次突破30万件大关。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4022件,同比上升26.68%。受理案件创历史新高,突破40万件大关。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余万件,再创历史新高。

  “一年来,全省法院切实兑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可以说,‘立案难’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已成为历史。”田成有表示,在破解“立案难”过程中,云南法院通过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全面统一立案标准,实现立案登记无障碍;加强督导巡查,防止“立案难”回潮;创新工作方式,实现工作形式的多样化;强化工作职责,实现责任的明确化等举措,化解“立案难”。当事人诉讼通道更加畅通、司法服务更加便捷、司法公开更加透明、诉讼成本明显降低。

  此外,田成有称,云南法院解决“五难”问题均取得较好成绩,是2016年法院工作的新亮点。云南高院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继续破老难、防新难。

  “五难”为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调卷难、送达难,属社会关注,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完)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