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财政部:“营改增”2016年全年减税约5000亿元

2016年12月27日 19: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图为 营改增媒体吹风会现场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今日上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营改增媒体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同志通报了今年5-11月份营改增的减税情况:

  一是户数增加情况。5月1日以来,四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稳步增加,截至11月30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1069万户,比5月初的1011万户增加了58万户。

  二是四大行业减税情况。5-11月份,四大试点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其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

  三是营改增整体减税情况。5-11月份,除了四大试点行业减税1105亿元外,前期营改增的“3+7”行业减税1102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1180亿元,三项共计减税3387亿元。加上今年1-4月份营改增847亿元的减税,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减税4234亿元。考虑到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二手房减税因素,2016年1-11月份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一个纳税人在每一个时点均实现税负下降。在营改增整体减税的同时,目前有1.5%的纳税人出现税负上升,尽管在增值税税制条件下同行业不同企业税负有升有降是正常的,但对这种情况我们是高度重视的。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