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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资源将统一确权登记

2016年12月25日 0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北京12月24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土资源部等7部委表示,我国将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

  自然资源的调查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各类自然资源普查或调查成果,通过实地调查开展。今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试点将坚持资源公有。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同时坚持物权法定。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内容,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坚持统筹兼顾。

  据悉,目前围绕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基本成型,全国335个地市、2793个县区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分别占100%和98%。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