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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境外“红通”纪实:用闲话“聊回”在逃人员

2016年12月24日 10:32   来源:文汇报   刘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部署加强防逃控逃工作。2015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了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并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根据中纪委最新公布的数据,天网行动自实施以来,已先后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2442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97人,“百名红通人员”37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

  -本报记者 刘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曾经,一些腐败分子视境外如天堂,总以为拿着贪来的钱财,到了境外就能过上神仙般的 日子;如今,身在境外的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生活提心吊胆、了无生趣,更要担心随时找上门来的当地警察和移民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部署加强防逃控逃工作———2015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了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2015年4月22日,中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涉嫌贪腐的外逃人员……

  今年12月9日,中纪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先后开展“天网2015”“天网2016”专项行动,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2442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97人,“百名红通人员”37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

  逃出去不等于逃得了

  杨秀珠,曾先后担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在中国公布的百名红色通缉令人员名单中,她名列首位。2016年11月16日,在潜逃境外13年之后,她回国投案自首。

  时钟拨回到2003年2月,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另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发现了杨秀珠涉嫌犯罪的线索。听到风声的她如惊弓之鸟,于2003年4月向所在工作单位谎称母亲有病要回温州探望,与其女儿、女婿、外孙女一行四人,在上海浦东机场登上了经由香港前往新加坡的航班,开始了她的逃亡之路。

  这一逃,就是13年7个月。在此期间,杨秀珠先后窜逃至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和美国,并向法国、荷兰和美国申请“避难”。中国始终未放弃对杨秀珠的追逃。最终,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和科学指挥下,杨秀珠被迫回国自首,正式归案。

  中央追逃办,其全称为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于2014年成立。其中包含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与之相对应,31个省区市均已建立省级追逃办,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化格局已经形成,逐渐释放制度优势。

  为全面掌握外逃贪官的信息,中央追逃办编织了内外两张信息收集网,制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从中央到县一级层层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设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举报平台,接受海内外公众对外逃贪官的举报线索,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上海,检察机关作为“天网”行动追逃的牵头机构,按照“级别高、数额大、影响坏、易实施”的原则,对在逃对象逐案完善“一逃一档”“一逃一职”、“一人一策”等工作制度。以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梁某为例,其作案后潜逃美国,检察机关在对梁某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加强对梁某各方面的信息情报搜集和研判,跟踪掌握其境外动向,连续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于今年5月17日在其乘坐美国至上海的航班入境时成功将其抓获。

  边追边防织密反腐“天网”

  今年11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中新两国执法部门就缉捕闫永明、追缴其违法所得一直进行密切合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闫永明最终选择认罪,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回国投案自首,对闫永明的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

  人跑了,钱带走了,但无论逃到哪儿,追逃更要追赃。中纪委在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之初,就始终坚持追逃和追赃同步进行。在中纪委公布的一份材料中就提到,对于转移至境外的腐败资产,中国将会同有关国家开展合作,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或境外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赃。

  一边追逃追赃,一边加大防止外逃力度。在国外,一张追逃“天网”越织越密;在国内,防逃堤坝越筑越牢。今年12月9日,在第13个“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际,中纪委公布了一组数据———2015年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2016年新增外逃人数进一步下降。

  在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看来,成绩的取得不仅源于追逃追赃的丰硕成果,让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放弃幻想,也得益于防逃工作扎实开展,“防止一个外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追回一个,所以要不断加大防逃力度。”

  “天网2016”行动明确提出,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外交部、公安部和中央纪委机关开展出国 (境) 证照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依靠国际合作 让贪腐“虽远必诛”

  今年9月,G20杭州峰会举行。除了经济议题外,峰会取得的另一项成果备受各方关注———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 《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

  从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来,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中国声音越来越宏亮、中国故事越来越精彩。梳理已归案的37位“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可以看出今年从美、加、澳、新等西方发达国家追回来的外逃人员较去年有明显提升,这也彰显出双边反腐败合作平台的渠道作用。

  2005年,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 (JLG) 反腐败工作组成立,此后中美反腐败和执法部门先后多次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和加拿大,已建立中加司法执法合作磋商机制,并于今年9月签署 《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跨境追赃搭建了合作机制;

  中国和澳大利亚签订刑事司法协助约定,并已经签署引渡条约;

  来自外交部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中国已与近60个国家签署了79项司法协助条约,与46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

  ……

  反腐外交不断打开新局面,中国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也不断增强。在刘建超看来,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中,中国同有关国家在机制建设和个案合作中取得的追逃追赃成果,可以成为今后援引的重要案例,对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海外不是“法外”,贪腐必将“虽远必诛”。正如刘建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强调,“不管跑多远,跑多久,不管有多难,我们追逃者的脚步始终不会停息,将始终以蚂蚁啃骨头的韧劲,毫不松懈、持之以恒地将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从人间蒸发到束手就擒

  那些到案的“红通人员”是怎么被追回来的

  -本报记者 刘栋

  截至11月,今年“天网”行动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908人,其中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22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百名红通人员”19人。

  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些外逃人员究竟是如何被追回来的。今年6月,中纪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文,揭秘了追逃“红通人员”的几种方式。

  劝返

  劝返是在逃犯发现地国家司法执法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发挥法律的震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促使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

  2016年6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第36号唐东玫从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此前,“百名红通人员”第63号、原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丽萍17年的外逃生涯宣告终结,于3月27日被成功劝返回国,这也是已归案的“百名红通”中潜逃时间最长的一人。2016年以来,除唐东玫和张丽萍外,陈祎娟、储士林、常征、巴连孝、周世勤和曾子恒等6人也先后通过劝返的方式被追回。

  缉捕

  缉捕分为国外缉捕和国内缉捕。国外缉捕通常需要在外交部、公安部和驻外使馆的协调配合下,与逃犯发现地国家的司法执法部门通力合作。

  2016年6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王雁威被缉捕归案。今年春节前夕,辽宁省追逃办工作组远赴遥远的加勒比海地区,将“百名红通”39号嫌犯付耀波和41号嫌犯张清曌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抓获归案,这也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首次实现一次性追回两名“百名红通”。

  在国内抓捕潜匿回国的逃犯有赖于全面扎实的基础工作。2015年4月23日,“百名红通”刚刚公布,上海市发现一名持外国护照男子与“百名红通”名单中位列第九十位的戴学民高度重合。这一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后,在中央追逃办协调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开展缉捕工作,在安徽合肥将其缉拿归案,戴学民也成为被收入“天网”的“百名红通”第一人。

  遣返

  遣返是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

  2015年5月9日,“百名红通”2号嫌犯、人称“亿元股长”的李华波从新加坡被遣返回国。李华波,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涉嫌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之巨,2011年1月出逃。经过查证,李华波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被陆续提交给新加坡方面。2014年7月10日,新加坡高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华波有期徒刑15个月,即日入狱服刑。半年后,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按照新加坡法律,李华波在出狱当天被遣返回中国。

  引渡和异地追诉

  劝返、缉捕和遣返以外,引渡和异地追诉也是两种重要追逃方式。引渡是指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目前,中国对外缔结44项引渡条约,但已经缔结引渡条约的主要集中在亚洲及发展中国家,而外逃贪官相对集中的美国、加拿大等国尚不在此列。因此,西方国家是追逃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

  异地追诉,指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 (指被请求国) 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2009年,开平案的主犯“二许”即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任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因洗钱、跨州转运盗窃资金、护照和签证欺诈等罪名在美国接受审判,分别获刑25年和22年,二人上诉后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攻心为上

  一线检察官讲述追逃过程中的故事

  -本报记者 刘栋

  作为反贪基层一线的机构,自“天网”行动开展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加强追逃工作,成功从境外劝返犯罪嫌疑人2人,国内抓捕2人,另协助外省市抓捕到案2人,战绩显著。

  上海闲话“聊回”在逃人员

  李某某,原是沪上某航空票务代理公司负责人。2013年9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为躲避法律追究,李某某选择了潜逃境外,并将自己逃亡目的地选在了美国。

  可李某某到了美国之后发现生活并非如自己所想象那般美好———语言不通,生活上有诸多不便;更为重要的是,还要担心自己非法滞留被美国当局发现,整天提心吊胆。

  在对李某某家人进行劝说后,检察官要到了其在美国的电话号码。“第一次打电话给他,可以明显感觉他防备心理很强,对我们的劝说极不配合。”尽管如此,但检察官并没有放弃,始终坚持每周与其通一次电话,反复阐明形势政策,讲明利害关系。

  几次通话下来,检察官发现李某某也是思乡心切。“后来在打电话的时候,我们就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比如跟他讲讲上海本地的一些美食啊,最近过节都有些什么新鲜事啊,而且始终坚持用方言跟他通话。最关键的是,我们拿出了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一个通告,其中规定了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在规定日期自愿回国投案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李某某最终决定回国自首。鉴于李某某能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检察机关也兑现政策承诺,对其取保候审。

  长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晶表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不懂法,在案发后仓皇出逃。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向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宣传法律政策,利用他们的亲情、友情感化、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31天从“大海中捞出针”

  在长宁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贪污犯罪案件中,张某存在重大嫌疑。可当检察官准备找其讯问时,她竟然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了。

  案件侦查一时陷入了僵局。在综合分析案情之后,反贪局研究制定了两方面抓捕方案,双管齐下。一方面政策攻心,向张某的亲朋好友讲解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追逃行动的法律政策,通过他们传话。另一方面全面梳理张某的行动轨迹,对其行踪展开全方位调查,力求捕捉的信息早、准、全,为下一步追逃工作打下基础。

  一天,检察官在张某母亲所住小区的保安处得知,近期经常有辆车进出小区,驾驶员每次似乎都在有意躲藏。顺着这一线索,检察官觉得该车可能是张某在使用,可调取了车辆轨迹之后,仍然无法找到可以突破的点。

  “我们调取了这辆车所有出现过地点的监控录像,包括近20份路面监控、10余份沿途各小区、商场、门店的门禁监控等。”按照这些线索,检察官绘制出了20余张动态轨迹图,最终初步判断张某可能暂住在青浦徐泾地区。

  可要在偌大的徐泾地区找到张某,如同大海捞针。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检察官在一段监控录像中看到张某开车进小区的画面。目标被锁定,张某落网。整个抓捕行动历时整整31天。

  抽丝剥茧找到嫌犯藏匿地

  2015年1月至5月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伪造签名,将自己所在部门的公款私自划到她丈夫提供的银行账户内,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然而,王某却说不出这笔高额赃款的去向,她表示挪用这笔资金是为了给丈夫周转。

  “在审讯王某时,我们都为她感到惋惜。为了给赌球的丈夫周转资金,她挪用公款不说,连自己的房屋也卖了。而案发后,丈夫和钱都没了踪影。”检察官确认,王某的丈夫金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可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更不知其藏匿在何处。

  办案小组在多次走访金某的亲戚、邻居后,发现他因沉迷于赌博,一般白天都在家休息,晚上才外出活动。于是,检察官将重点放在了对其手机信号的夜间定位上,发现他每天都会在共和新路沿线出现。

  在对金某的人际关系网进行排摸后,检察官在网上发现了一名与他有暧昧关系的女性。根据这些信息,检察官猜测这名女子是金某的情人,而金某这段时间就是藏匿在其家中。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检察官决定收网,在金某情人家中将其抓获。目前,王某、金某因挪用公款罪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8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