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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解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2016年12月12日 21:3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解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新华社记者侯雪静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这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我国湿地保护的现状如何?湿地保护的目标是什么?保护修复湿地又将有哪些重要举措?12日,记者专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

  扼制减退趋势: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

  张建龙说,我国湿地类型多、分布广、生物多样性丰富,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8.04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5.58%,其中自然湿地面积4667.47万公顷(约7亿亩)。我国实施了湿地保护工程,湿地保护和退化湿地恢复的面积不断扩大。截至去年底,我国有国际重要湿地49处,不同级别的湿地自然保护区600多个,湿地公园1000多个,湿地保护率达44.6%,初步形成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

  但由于多种原因,湿地保护问题仍十分突出。2003年至2013年,全国湿地面积减少339.63万公顷,减少8.82%。大规模的无序开发建设使许多湿地成为生态“孤岛”。部分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较高,污染导致湿地生态功能退化。部分湿地物种种群数量明显减少,有的湿地物种甚至濒临灭绝。

  “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湿地受威胁压力增大,污染、过度捕捞和采集、围垦、外来物种入侵和基建占用成为威胁湿地生态状况的主要因素。”张建龙说。他同时认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缺失,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目的的法律法规亟待建立,各项制度措施还有待加强。

  据张建龙介绍,针对湿地面积持续减退问题,《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提出,通过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湿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推进实现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这一目标是如何确定的?张建龙解释说,我国湿地总量不足,湿地流失破坏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保持湿地总量不再减少,是湿地保护最紧迫的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均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的要求。

  根据测算,“十三五”期间通过积极恢复和扩大湿地面积,可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同时,通过积极发展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可以实现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标。

  全面保护湿地: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张建龙说,过去讲得比较多的是“保护湿地”,这次出台的方案明确提出“全面保护湿地”,在保护湿地的理念上有了新发展。“全面”二字如何体现?他分析了三个方面:

  在湿地保护范围上,将全国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这是中央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题中之义。

  把湿地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与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结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采取政策的、法律的、科学的等综合措施,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可持续地维护和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和作用。

  针对湿地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对于重要湿地,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对于一般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允许进行合理利用。但这种利用要在湿地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以内,且不能改变湿地的性质。

  张建龙说,当前湿地保护最关键的是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落实,把相关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如:加快推进湿地立法,实现依法治湿;逐级落实湿地面积管控目标,推进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地方政府保护湿地的积极性;尽快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等。

  形成保护合力:重点从五方面抓好制度实施

  张建龙说,方案提出的湿地保护具体制度,贯彻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吸收借鉴了国际上湿地保护的先进理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重点要从五个方面抓好这些具体制度的实施。

  一是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将全国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

  二是确保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把保持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作为最重要的目标,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定全国和各省(区、市)的湿地面积管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

  三是紧抓湿地利用监管的薄弱环节。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的行为。

  四是着力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多举措恢复原有湿地,增加湿地面积。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

  五是注重湿地保护修复的效果。健全湿地监测评价制度,明确监测评价主体,完善湿地监测评价规程和标准体系。建立湿地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监测评价信息应用。

  他表示,方案提出的这些政策措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湿地保护修复的合力。林业部门将更高效地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