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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布10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困难群众可领补贴

2016年11月18日 15:25   来源:东北网财经频道   

  东北网财经频道消息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多地CPI涨幅重返“2时代”,20个省份10月份CPI涨幅均较9月份有所扩大。其中,上海以3.5%的涨幅居首,这也是上海物价涨幅连续8个月处于“3时代”。看到物价上涨,小编也不由得深深的吸了口气,不过今天,小编又看到了一则好消息,困难群众可以领到一笔价格临时补贴!

各地10月份CPI涨幅

  近期,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公布了新版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普遍降低了补贴启动条件,缩短了补贴发放时间。一些地区还适当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设立了补贴的最低标准。

资料图。

  价格临时补贴完善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保障对象:根据国家要求,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低保中的“三无对象”合并调整为“特困人员”,并扩大范围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保障。

  启动条件:将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由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7%调整为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

  测算周期:将价格临时补贴的测算周期由“按季测算、按季发放”调整为“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发放标准:将补贴标准测算方法调整为“以城乡低保标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月度同比涨幅等为基础。

谁可以领?--多地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今年8月份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通过优化锚定指标、降低启动临界值、缩短启动时间等措施对机制进行了完善。

  谁可以享受补贴?通知明确,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福建、安徽、吉林、宁夏、湖北等多地陆续公布了新版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一些地区在国家规定的上述四类保障对象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了保障范围。

  如,上海增加了符合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规定、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北京增加了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孤残儿童;宁夏增加了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