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6日讯 据昆仑网-新疆党建网消息,中共中央决定:李鹏新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李鹏新简历
李鹏新,男,汉族,1960年12月生,山西神池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1984年9月入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77.12—1979.09 青海省德令哈农场中学教师;
1979.09—1983.08 青海师范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3.08—1983.09 青海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培训班学员;
1983.09—1984.04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多彩公社党委秘书;
1984.04—1985.12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当江乡副乡长;
1985.12—1990.01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副县长;
1990.01—1991.01 共青团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1.01—1991.11 共青团青海省委组织部部长;
1991.11—1997.01 共青团青海省委副书记;
1997.01—1999.11 共青团青海省委书记(1995.08—1997.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8.09—1999.07 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9.11—2001.01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兼格尔木市委书记(正厅级);
2001.01—2005.08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1998.09—2001.07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5.08—2007.01 青海省委常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
2007.01—2011.10 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