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参加“一日游”受伤 旅行社应该如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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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参加“一日游”受伤 旅行社应该如何担责

2025年05月22日 07:48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陈丹丹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17年,我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大型主题乐园“一日游”项目,并支付了团费。其间,并未与该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然而,在游玩过程中我意外摔倒,导致两颗门牙被磕伤。

  随后我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旅行社应对我的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判决旅行社赔偿我各项损失共计1200元,同时载明如发生后续治疗费用,我可另行主张。

  今年年初,我前往口腔医院进行牙齿修复。医生说我的上颌前牙已经缺损数年,后续治疗计划为择期修复、桩核冠修复。

  然而,对于今年的这笔修复费用,旅行社拒绝赔偿。请问,我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该治疗费用吗?

  北京 周女士

  为您释疑

  周女士您好!

  近两年,随着旅游业快速复苏,相关纠纷的化解与权益保障是群众的关注焦点。其中,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虚假宣传导致的合同类纠纷,因安全保障缺失、旅游保险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纠纷,因价格不透明、住宿条件不达标导致的服务质量类纠纷等,是旅游行业现存的主要问题。

  如您所述,虽然您在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主题乐园“一日游”项目时未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上,您和该旅行社已形成事实上的旅游合同关系,旅行社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对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正如此前法院的判决,您在游玩过程中跌倒受伤,旅行社未能尽到完善的风险告知及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您的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同时您可以主张后续治疗费用。

  因此,您今年的修复费用即属于后续治疗费用。对于这笔费用以及相关的各项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旅行社应当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游客,为有效保障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在参团出游时应当注意甄别,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签订合法有效的旅游合同,并主动购买意外保险,避免被不合理的“低价游”误导。同时,游客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进入景点后也应当自觉遵守秩序,安全、文明旅游,避免发生意外。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张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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