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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出来的犯罪 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

2020年11月12日 10:58   来源:中国网   佚名

  现在部分人仍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吃野生动物可以滋补身体,殊不知这种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近日,广州增城警方在“飓风2020”专项行动中破获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抓获嫌疑人5名,缴获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31只。

  8月10日,增城警方联合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在进行巡查的过程中,发现荔城街开园路一商铺内有一批疑似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经检查清点,现场有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31只,其中黄缘闭壳龟22只、三线闭壳龟2只、黄喉拟水龟7只。民警随即对店主何某(男,增城人)控制并带回调查。经查,何某对其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8月11日,嫌疑人何某因涉嫌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后续调查发现,何某曾非法向4人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8月12日,增城警方兵分多路、乘胜追击,将邓某、廖某、江某、梁某等4名涉嫌非法购买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嫌疑人抓捕归案。

  法律已经明令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因迷信吃野生动物能滋补身体,4名嫌疑人分别先后向何某购买了受国家保护的龟类,烹煮后与家人朋友食用。这种“食疗养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野生动物没有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过程,一旦身上带有细菌、病毒,对人体更是百害无一利。

  目前,警方已对4名涉案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根据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所有列入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都是不能随便买卖的,即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属于违法犯罪。同时,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保障食品安全,维护身体健康,请勿食用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