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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跨省破获特大网络电信诈骗案

2018年04月06日 07:0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黎仕高

  近日,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公安局最后一批专案组成员从陕西西安返回新疆乌苏,标志着涉案金额高达4300余万元的“1·22”特大跨省网络电信诈骗案取得了重大战果。

  这起案件历经两个多月侦查,在新疆塔城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大力支持下,乌苏市公安局联合友邻县市公安部门组成专案组辗转陕西、上海、深圳三个城市开展工作,成功打掉特大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最终,包括涉案头目刘某在内的40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追回涉案赃款1500余万元,查获诈骗窝点1处,打掉诈骗平台1个。

  轻信网友投资“外汇平台”被骗

  1月22日,乌苏市民胡先生报案称,自己因轻信网友而投资了一个“外汇平台”,被骗去46万元。

  据胡先生讲述,2017年11月中旬,他通过微信认识了网友“杜晓茹”,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经过一段时间闲聊后,杜晓茹告诉胡先生现在炒外汇正火,有赚头,并向胡先生展示了自己的盈利截图。

  几天时间下来,胡先生被利益所迷惑,杜晓茹抓住胡先生一心只想快速盈利的心理,趁机向胡先生介绍了该诈骗集团客服。随后,客服向胡先生推荐了一款外汇软件。

  12月4日,胡先生按照客服指引下载软件、注册、开户、充值……短短半个月之内,胡先生先后12次投入资金46万元,可几乎是投钱就亏损、再投钱再亏损,反复多次。

  一个多月后,胡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向乌苏市公安局报警。

  接警后,乌苏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将案情通报塔城地区公安局,在塔城地区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从各友邻县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会同乌苏市公安局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成立“1·22”联合专案组,迅速展开联合案件侦查工作。经过5个昼夜的梳理、研判、分析,最终摸清了诈骗集团的活动脉络。

  嫌疑人自建投资平台进行操控

  经查,这个所谓的外汇投资平台是犯罪嫌疑人搭建的,平台上所有的数据和信息都是嫌疑人进行操控,不管受害者怎样操作,最后都会亏损。

  同时,平台上还有不少负责实时与受害者微信聊天的“业务员”,这些业务员在网上的身份都是“白富美”“高富帅”。他们每天定期更新朋友圈发布盈利信息,引诱受害者继续投资。

  在专案组成员初步断定犯罪嫌疑人诈骗线索后,于2月1日奔赴2400余公里外的陕西西安,经过一周蹲点、侦查,在当地警方的协同配合下,专案组成功抓获诈骗集团工作人员199人,扣押涉案电脑、手机、服务器及办公设施、设备900余件。

  在侦查过程中,专案组也掌握了诈骗集团大量数据资料和银行流水等固定证据,并及时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对涉案赃款实施追缴。与此同时,对主要涉案人员刘某进行追捕,并发布网上通缉令。

  2月20日,犯罪集团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迫于压力,前往陕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利用被害人贪图赢利心理诈骗

  据刘某供述,该诈骗团伙于2015年7月注册“陕西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前期几乎闲置,但在2016年下半年,该公司开始联系上海某咨询公司,利用海外代办业务注册“某集团公司”搭建平台,购买美国公司外汇交易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公司数据对接,利用被害人贪图赢利的心理,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采取引诱、欺骗、盈利等手段实施电信诈骗不法活动。

  经初步调查,警方发现该公司从2017年初便通过上述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诈骗。受害人员达450余人,总涉案金额约4300余万元。

  为尽可能地帮助更多受害人找回财产损失,乌苏市公安局发挥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继续深挖线索,并派出专案组于2月17日再次前往陕西、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侦查,以查清犯罪嫌疑人分赃及赃款流转情况。

  经过不懈努力,警方最终从确定的4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处追回涉案赃款共计1500余万元。至此,总跨程10000余公里,总涉案金额4300余万元的特大网络电信诈骗案涉案嫌疑人已全部被警方控制。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警方介绍,这种以网络投资为噱头的网络电信诈骗手段其实并不罕见。从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网络电信诈骗可谓是铺天盖地。主要形式是诈骗集团伪装成正常的网络投资平台,利用网上购物、网上交友、网上炒股等手段,以大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盲目投资,等资金到手后便人间蒸发,造成投资群众血本无归。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