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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呼吁取消歧视性条款包容网约车发展

2018年03月07日 08:40   来源:法制日报   

  □ 本报记者 万静

  当前,以“人人参与、共建共享”为特征的共享经济浪潮席卷全球。网约车成为多样化出行的风口行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如何处理政府监管和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此次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今天,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他将提交《关于坚持包容审慎监管鼓励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针对一些限制竞争的地方政策,他建议按照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提高政策透明度,取消各种不平等、不合理、歧视性条款,如各种与出行安全无关的轴距、车价、排量等限制型指标。

  记者还获悉,针对网约车发展和监管的问题,还有其他一些代表委员也准备向两会提交建议和提案。

  监管与发展出现脱节

  “由于行业监管与行业发展出现了明显脱节,从而使网约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风险。”蔡继明代表不无忧虑地说。

  在很多城市出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中,使用特许经营、证照管理等“老套路”管理新业态,且无视市场需求和技术变革,设立了针对平台、车辆和服务人员的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行政许可限制。例如,很多地方网约车实施细则对车的价格、轴距等方面的规定都超出了传统出租车。其结果导致,行业发展压力剧增,“削足适履”的监管要求大大提高了行业运营成本,扭曲了业态,压缩了市场,使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打折扣,创新变成了“照旧”;同时监管压力剧增,与群众需求和行业实际不合拍的监管指令始终存在争议,落后的监管手段又让监管目标的实现事倍功半,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受到了损害。

  “网约车是我国共享经济的代表性业态,是以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为驱动,对传统出行业态实施了现代化改造。它提供了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的出行服务,同时也创造了大量就业和收入机会。因此对网约车的监管不能再沿袭管理出租车行业的传统理念。”蔡继明代表说。

  司机兼职全职不宜“一刀切”

  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陈雪萍今年也向两会提交了有关网约车发展问题的建议。她在《关于创新网约车监管模式 释放共享经济活力的建议》中,直指很多地方网约车政策,对网约车兼职司机和全职司机搞一刀切,缺少分类监管的对策。

  陈雪萍认为,兼职司机只是在业余提供网约车服务,可能每天就跑几单,用以补贴家用。兼职司机在网约车平台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调查显示,在北京、广州等城市,兼职司机占70%左右。很多地方实施细则将兼职司机和全职司机一刀切,很多规定对于兼职司机很不公平。

  比如很多地方要求兼职司机和全职司机一样办理昂贵保险。这对于每天兼职拉一两单的司机来说,是不合理的。这些要求,将会严重打消兼职司机的积极性,兼职司机可能主动退出市场。如果大量兼职司机退出,网约车市场形成的兼职与全职潮汐运力模式将瓦解,兼职运力满足高峰期需求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市民打车将更加困难。

  对此,陈雪萍提出,对网约车全职司机和兼职司机实施分类施策。兼职运力最能解决出行领域的潮汐需求,最能体现分享经济特征,最能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共同获益。因此,对于兼职运力,应该给予最大限度的鼓励支持。建议政府针对全职运力与兼职运力的特征,应给予不同的监管模式。例如,可以考虑按照工作时长或者订单数量将全职与兼职司机加以区分,进行分类施策。对于全职运力,可以采取许可的形式;对于兼职运力,可以采取备案的形式,由平台进行日常监管。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

  蔡继明介绍,在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指出,对网约车等共享经济新业态,行业主管部门应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进一步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共享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为此,他建议:要强化地方网约车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针对一些限制竞争的地方政策,建议按照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提高政策透明度,取消各种不平等、不合理、歧视性条款,如各种与出行安全无关的轴距、车价、排量等限制型指标,及违反劳动权的户籍限制等要求。

  同时结合行业特征建立监管体系,消除或放松不合理的监管措施。建议适应平台“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特征,监管分工上取消地市层面许可要求,把网约车平台许可权收归省一级政府;数量上取消接入车辆、驾驶员许可,由政府出台车辆安全标准、驾驶员资格标准要求,由平台来落实主体资质审核;价格上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激励网约车供给更加灵活多样;服务上做好服务质量测评。

  此外还可以加强政企合作,提升监管能力。新业态从业人数众多,进出灵活,因循守旧的监管方式已力有不逮,而网约车平台却拥有信息优势,建议树立“政府监管平台、平台和市场约束车辆和司机”的理念,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深化政企合作,升级管理手段,取消各地市单独与平台数据对接的要求,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实现监管能力升级。探索建立分类监管、动态监管体系。

  用互联网思维包容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陈崎嵘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经济增长驱动力的变革,互联网交通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互联网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发展趋势,是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力的重要举措。如果不转变观念、不树立互联网思维,在世界发生深刻变革的时期,将会丧失领先全球的重大机遇。因此,政府应从基础设施、监管方式、开放平台、政策支持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给予宽松的发展环境。他建议应支持中国互联网交通企业走向全球,提供中国标准的出行服务。

  目前,我国互联网交通企业,如百度、滴滴出行等企业利用开放发展的有利条件,开拓了国际市场,为全球化战略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通过海外投资带动我们的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改变了我们以往过多依赖产品贸易出口的模式,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突破。因此,政府应结合我国交通全球化需培养一大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运输企业的需求,顺势推动并支持上述企业走向全球化。建议制定好的战略和政策支持,推动滴滴出行、运满满、货车帮、摩拜、百度等互联网交通企业走向世界。

  全国政协委员易建强针对国内其他机场都还没有设置网约车专用通道,以及在建机场也没有将网约车专用通道纳入其建设规划中的问题,他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应早日推进机场、高铁站等网约车专用通道和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为乘客、司机和交通管理创造便利。此举对方便市民出行、改善机场和车站交通管理状况和保障网约车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