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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翟树全

2013年03月17日 10: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这是近年来人民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宋鱼水,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她坚持司法为民,把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公正高效作为自己最大的人生追求,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精心审理每一个案件,多年来一直从事基层法院民商事、知识产权等案件审判工作,高质量的审理了各类案件1500余件,其中500余件属于重大、疑难、新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2005年被中宣部列为全国重大典型,被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作为“时代先锋”推向全国。陈燕萍,女,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1996年,陈燕萍同志主动要求从法院机关到人民法庭工作,一干就是15年。她甘当平民法官,办理的3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她把“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百姓满意”作为办案目标,坚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被誉为“真情为百姓、公正建和谐的基层好法官”。2010年,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重大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詹红荔,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从事法院工作29年,其中在少年审判庭工作9年,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多起,涉及117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她积极推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体制,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2011年,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重大典型进行广泛宣传。翟树全,男,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自198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调撤率达90%以上,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被当地群众亲切的称为“乡村法官”。2012年,他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当选为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