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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验检疫局进一步简化外埠流向货物更改手续 更好地服务外贸企业

2009年09月02日 11:28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今年上半年,北京检验检疫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埠流向货物监管工作,在该局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布了《关于公布外埠流向货物电子信息更改程序的通知》,使相关进出口企业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检验检疫最新政策。通知中规定了进出口公司和该局执法稽查大队在外埠流向货物电子信息需要变更时需要提供的申请、审核的要求、处理信息的时限以及所需承担的责任。通知公布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政务信息公开使进出口公司能更直观的了解相关的要求,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提高了效率。

  7月初,北京检验检疫局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协商后,进一步简化了流向货物电子信息的更改手续,将所有原发的检验检疫单据(四联单)"都退回"的要求,简化为只要把《入境货物通关单》和电子流向信息退回即可办理,避免了由于所需退回的单据不能及时备齐而影响信息更改并导致的货物通关时间过长的问题。此举大大方便了进出口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如今,进出口企业入需要更改流向货物信息只需两个步骤即可完成:一是根据北京检验检疫局网站上通知的要求向该局提出申请,该局根据申请将电子数据退回天津检验检疫局;二是将原《入境货物通关单》正本退回给天津检验检疫局。

  截至到目前,北京检验检疫局已经办理10余批变更手续,企业反馈的意见十分良好。下一阶段,北京检验检疫还将继续与其他口岸局商讨相关的事宜,尽可能简化变更手续,服务企业,促进外经贸发展。

(责任编辑:裴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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