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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析《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年03月06日 10:27   来源:人民网   

保大压小 “一石三鸟”

  记者:《规划》有哪些具体措施促进有色金属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熊必琳:《规划》将促进企业重组、增强企业综合实力作为工作重点之一。鼓励有实力的铜、铝、铅锌等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提高产业竞争力。支持中央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地方企业开展区域内重组和企业集团之间的重组;支持铝企业与煤炭、电力企业进行跨行业的重组;也鼓励再生金属企业间重组。

  同时,国家将落实和完善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包括妥善解决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推进联合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大型企业跨省区联合重组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相关项目给予支持等等措施。

  记者:要达成的重组目标是什么?

  熊必琳:重组目标是形成3—5个具有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10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的比重由2007年的73%、57%、40%、52%,分别提高到2011年的90%、70%、60%、60%。

  记者:重组做大就必然要淘汰落后,对此国家有哪些部署?

  熊必琳:必须按期淘汰落后产能。《规划》目标,2009年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到2010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同时要严格控制总量,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今后3年原则上不再核准和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和备案制,严格控制铜、铝、锌、钛、镁新增产能。按期完成淘汰反射炉及鼓风炉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和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还要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烧结机铅冶炼产能。

  记者:高耗能、高污染是有色金属产业备受诟病的特点。有人认为,在产业发展困难的时候,可以降低对节能减排的要求。您怎么认为?

  熊必琳:我觉得恰恰相反。有色金属产业高耗能、高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落后产能上。在产业陷入危机时,正好可以利用市场“倒逼”机制,解决产业粗放发展形成的积弊,加速淘汰这些落后产能,实现更高的节能减排目标。

  《规划》将节能减排取得成效作为重要目标。到2010年,国家重点骨干电解铝厂吨铝直流电耗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粗铅冶炼综合能耗低于380千克标煤/吨、硫利用率达到97%以上,余热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废渣100%实现无害化处置。实现每年节能约170万吨标准煤,节电约6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85万吨。

  记者:为完成淘汰落后、节能减排目标,《规则》有哪些政策保障?

  熊必琳: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问责制;进一步研究完善淘汰落后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时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要严格实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的问责制,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成立执法检查小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环保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对落后企业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记者:对于“保大压小”还有哪些具体措施?

  熊必琳:首先是在融资支持上。要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将加大对有色金属重点骨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与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以及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

  其次在合理配置资源上,明确矿山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大型矿区要列入国家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优先配置给重点骨干企业,确保矿产资源合理集约高效利用。

  还有,在支持企业“走出去”、国家收储、直购电试点、技术进步专项等方面,都会体现“保大压小”、保护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
“两手”保障资源供给

  记者:您提到资源保障程度不高是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一大难题。本次《规划》对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发收购境外资源有何支持?

  熊必琳:开发境内外资源是增强有色金属产业资源保障的重要办法之一。国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将组织实施好中铝、五矿有色、中国有色、中冶集团等海外项目建设。

  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有以下具体措施:支持骨干企业以直接投资、购买股权等方式,加强与国外资源国的合作,获取国内短缺的铜、镍以及铝、铅锌等资源,提高资源保障;简化境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保险、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境外资产风险;制定境外资源开发专项规划,严格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骨干企业,在境外资源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注入、外汇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记者:西方工业化国家将再生利用金属称之为“开发城市矿山”,而我国在这方面利用率很低。有哪些措施提高有色金属的综合利用水平?

  熊必琳:一方面国家支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开发利用铜、铅锌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和熔炼渣等,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煤铝共生资源利用专项规划,抓好高铝粉煤灰利用示范工程;搞好铜、铅、锌冶炼余热利用;推动废渣、赤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应用,实现生产“零排放”。另一方面将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重点支持具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再生有色金属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若干30万吨/年以上的再生铜、铝等生产线,促进资源化利用上规模,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减少矿产资源消耗。

  记者:提高资源保障能力要达成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熊必琳:在开发境内外资源、增加有效供给方面,2011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煤铝共生矿资源开发利用形成100万吨氧化铝规模。2011年,再生铜、再生铝占铜、铝产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35%和25%,比2008年分别提高6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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