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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多举措推进长三角商事登记工作

2020年12月22日 10:24   来源:中国质量报   

  □张 律 本报记者 曹吉根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不断升温,区域内市场主体的经济社会联系愈加紧密,协同发展需求急剧上升,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商事登记高质量发展。

  根据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浙江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平湖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与政务数据办沟通协调,努力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平台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该局分别在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新仓、新埭镇便民服务中心3个点设立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首批上线30项企业服务事项,企业、群众在专窗咨询和递交申请材料,由专窗工作人员通过网上预审、原件验证、资料邮递等方式完成异地申报,实现了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同时,该局还建立专窗工作人员培训机制,于5月初开始利用午休时间,分9期对专窗工作人员进行商事登记受理的系统性培训,并定期进行业务政策更新交流和技能比拼。专窗人员能熟练操作浙、沪、苏、皖政务服务线上平台,熟悉掌握业务流程。

  该局相关工作负责人介绍,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商事登记工作中遇到一些典型问题。例如,审批条件未统一规范,主要是各地对于产业指导目录、正负面清单以及经营场所的要求都有不一致的地方,在“最多跑一次”的大环境下,容易造成申请人来回多次跑;企业名称未统一规范,一方面,企业名称规范不一,如有些字号在上海能用,但到浙江或者江苏可能就用不了,另一方面,外迁名称无法保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无形资产的损失;平台设置未统一规范,存在“一网通办”平台账号不通用、平台设计不一致的情况;沟通渠道未统一规范,目前长三角四地各层级市场监管商事登记条线没有内部直线联系方式,影响审批部门之间事项事先沟通效果等等。对此,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建立长三角地区范围内统一的名称自主申报审核规范;区域内互通产业指导目录、正负面清单,互认文件;完善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建立页面设计、模块布局、事项名称一致的按钮标签、办件流程,统一登录账号;推动信息互通,整合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领域信息资源,设置长三角区域名称禁用限用库、完整地址库;建立一个常态化的、高效率沟通机制,明确沟通方式和流程,并对外畅通沟通渠道,便于申请人快速、准确得到解答。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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