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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苏打水、果脯等4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8年04月18日 14:3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8日讯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食糖等6类食品395批次样品, 4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涉及苏宁易购平台上销售食品2批次。

  据了解,本次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1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6批次,酒类135批次,食糖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在不合格食品中,绵阳富临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大都会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光友嫩肉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37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3g/kg)高出23.3%。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东方宝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李,铅(以Pb计)检出值为1.51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kg)高出51.0%。

  苏宁易购网络平台的标典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重庆标典商贸有限公司)有2批次苏打水不合格,分别为标称重庆鸿兆标典食品有限公司出品、漯河市光能饮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光能苏打水(无汽)饮料和标称重庆光能饮料有限公司出品、委托漯河市光能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柔超纯苏打水(无汽)饮料,检查结果显示菌落总数均不合格。

  对以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河南、广东、四川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广东、重庆、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责任编辑: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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