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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面对“过期食品”超市怎能失守

2015年02月12日 14:56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市民贾先生在省城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2000多元的牛肉,发现密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分别有两个,若以其中较早的计算,部分产品已过期两个多月。(详见《齐鲁晚报》11日C07版)

  在不少人眼里,超市特别是大超市对所售商品有严格的把关,食品安全有保证,超市由此成为不少市民购物的首选。可这次的过期食品,正是在一家大型超市发现的。大型超市在过期食品上也失守,不禁令人感叹:到哪儿才能买到放心产品?

  如果不是贴着两个生产日期,改日期时不那么“粗心大意”,想必贾先生只能吃哑巴亏了。从记者的调查来看,超市已经注意到了此款牛排在标示保质期上与国家要求不符,并要求该品牌的专柜销售人员下架封存。

  面对有问题的商品超市没有不作为,可也不是完全作为,而是只管了一半。销售产品的是该牛肉品牌的专柜销售人员,超市发现问题后只是要求下架封存处理。这显然不够,还要进一步对如何处理做出监督,让食品“来有影,去有踪迹”。

  此事也不禁让人产生一连串的疑问:假如消费者没有投诉,这家超市是不是还会继续销售过期食品?从超市购买的商品,到底有多少是重新贴过生产日期的呢?超市的管理和食品安全把关是不是存在漏洞?还有多少超市的产品存在问题呢?

  临近过年,不少人会在超市中选购年货,买到的商品若质量有问题,伤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还有超市的信誉。笔者建议,该超市不妨对产品进货、销售管理进行梳理,查一查哪方面存在漏洞,并及时弥补,其他超市也要引以为戒,对产品进货及销售严加管理。而仅依靠自律显然还不够,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对超市销售及管理方面的监管查处,通过处罚督促超市及其内的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销售规定。

  对于过期食品到底去了哪,建立过期食品监控机制很有必要。□穆静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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