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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空气”人人受益 人人出力

2013年09月16日 13: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9月12日,国务院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颁布,提出10年后中国不再有重污染天,并且重点盯防京津冀等地区。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让我们感到振奋、受到鼓舞。

  同日,北京市政府也发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文一万五千余字,分为“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八大污染减排工程”、“六大实施保障措施”、“三大全民参与行动”等四个大部分。计划提出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行动为着力点。可见,该计划的实施将使人人受益也需要人人出力。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特别指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加快培育首都特色的环境文化,系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知识普及、教育引导、百姓宣讲、公益广告等活动,动员全社会践行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树立关心环保、认知环保、参与环保、践行环保的新风尚,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改善环境、人人行动的新局面。”

  确实,实现该计划需要全社会的齐心协力,从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做起。

  作为企业要自律治污。企业肩负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责任,是污染减排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企业要加强自律诚信,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国有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更应做出表率,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行业的前头。另一方面,政府要搭建平台,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鼓励企业深化环保管理,引进先进治污技术,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作为地方财政支柱的企业,政府更要加强引导和监管。

  作为社会要自发防污。社会监督是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应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减排措施的落实。对各种污染环境的行为,公民个人要敢于制止或向执法部门、媒体举报。

  作为公众要自觉减污。公众是保护大气环境、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实践者。以“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为导向,鼓励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例如,可否少开私家车多乘公交车。北京市目前拥有机动车535万辆,每年有90万吨左右的污染物排放,成为北京地区最大的污染源。如果有车族每星期都多停驶一天,那么对“清洁空气”来说将善莫大焉。

  又如,可否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出台很及时、很必要,但不能留死角、不能网开一面。如果一面讲严格防治大气污染一面又允许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这样必将损害计划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执行力。这是计划不能回避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考验计划执行能否横到边纵到底的一块试金石。 因此,政府亟待增加对燃放烟花爆竹给予禁放或进一步限放的规定。随着公民健康意识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近期雾霾天气的肆虐,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北京市民赞成禁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城区禁放。 作为第一步措施,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应从除夕至正月十五缩短至正月初五,第二步措施是在城区实行禁放。上述呼声并非笔者一人之心愿,希望在2014年春节就能有所体现更希望在将要出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有所反映。作为市民也需要移风易俗,自觉地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让欢乐祥和的春节远离噪音和污染。

  企业无分大小地域皆有绿色环保、绿色产销之责任,人无分男女老幼皆有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之义务。只要人人都有环保的意识、环保的行动,少些指责多些自省、少些空谈多些行动,我们才能真正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的上述计划,才能常见碧空如洗的蓝天、常吸清新洁净的空气。(吴佩海)

  

(责任编辑:佟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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