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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吹简朴节约新风 制止铺张浪费须完善法律制度

2013年02月01日 09:05   来源:法制日报   张媛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的要求,今年地方两会竞相“瘦身”,遍吹简朴节约新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会议、山东省人大会议的经费都比去年压缩20%,宁夏政协会议开销减少了14.5万元……

  节省下不菲开支自然是好事,也得到各方一片称赞之声。但细看这些节省之处,有些项目颇为耐人寻味。

  据山东媒体报道,往年菏泽两会期间都会组织多场文艺演出,今年变为统一组织看电影,节省6万余元;沿街条幅节约200余条,节省2万余元;大会主席台、发言台不再摆放鲜花,节省3万余元。

  3万多元的鲜花、2万多元的条幅、6万多元的文艺演出,如此花费令人咂舌。但更令人不解的是,这些本就不应该出现的项目是如何列入每次会议开支的。

  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是各级人大会议的一项重要程序。近年来,各级政府在细化预算报告,让代表看得懂、看得明白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改进,但预算报告仍需更具体、更详细,更公开、更透明。

  不可否认,过去会议中的铺张浪费现象屡见不鲜,吃、住、行都很豪华,有时还包括用、乐、礼。正因如此,中央才大力整顿会风。“上行下效”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已形成的陋习改起来并非易事。加强制度规范,从源头入手方是良策。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修改预算法。制定一部好的预算法,有利于建设一个公开透明的责任政府,也能够更好地体现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应修改完善预算法,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将包括会议费、“三公”经费在内的预算详细列出,将项目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由代表进行审查;要增强预算透明度,推进政府预算公开,让全社会共同监督政府如何“花钱”。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从根本上杜绝铺张浪费。(张媛)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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