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3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所不得经营乳制品

2011年06月09日 11:56   来源:燕赵都市网   

  石家庄市工商局7项措施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孙超 通讯员徐晨霞)开展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30平米以下的经营场所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记者从石家庄市工商局获悉,近期,按照市政府部署,工商部门将采取7项措施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全市工商系统立即全面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重新核准登记并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工作。对已核发许可证,不符合法规政策要求条件的,一律收回。30平米以下的经营场所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 

  全市工商系统立即组织开展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儿童食品、麻辣食品、膨化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自制食品和需低温储存的食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校园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其它食品集中交易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特别是对旅游景点、车站、加油站等部位,有针对性的增加巡查频率,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逐一研究对策,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全市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投入60多万元资金,购置相关设备,建立网络,使远程监管和食品追溯覆盖全市批发商和大中型商场超市。实现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安装电子化监管软件2000户的工作目标。 

  严格食品添加剂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由基层工商分局按辖区逐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严格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向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积极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按照食品抽样检验计划开展抽检活动,对在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进行处理。 

  开展食品安全大清查活动。按照“全面排查、一户不漏、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尤其是对偏远山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要反复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行为。以假冒名优白酒、葡萄酒、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产品,以白酒、葡萄酒销售和消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侵权酒类、假冒酒类注册商标和仿冒知名酒类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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