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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禁鲜令"明日颁布 国标委已两次延期执行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1日 06:14
李星慧 黄丽嫦

    在光明236毫升的纯牛奶包装盒上,光明除了将“原料:100%鲜牛奶”字体用黄色背景、加黑字体突显出来外,在包装正面的图案上更再次将“原料:100%鲜牛奶”字样以较大的加了圈的蓝字体来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而更换包装后的香满楼的纯牛奶其做法与光明颇为相似。在其180毫升包装盒上,香满楼将全脂巴氏杀菌奶和100%新鲜牛奶分别标注在产品类型和配料表上,同时在包装盒正面图案左上角配了一个有“鲜奶制造”字样的小图,在包装盒右下方再次打上“纯牛奶巴氏杀菌奶”字样,果然是处处现“鲜”。

    另一巴氏杀菌乳品牌燕塘牛奶,它在包装盒侧面打上“本品采用100%纯鲜牛奶,经匀质、消毒处理制成,属全质巴氏杀菌乳”产品说明,在配料表上同样标明了生鲜牛奶。在包装正面图案的左上方,燕塘牛奶再次将“纯鲜奶制造”打在显眼的位置。

    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立科表示,不管“禁鲜令”11月1号是否如期实行,燕塘牛奶都会遵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操作。他告诉记者,燕塘牛奶早已更换了新包装,待国家就‘禁鲜令’有了明确说法后再决定此前的鲜牛奶包装是否继续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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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鲜令”引发多方“口水”混战


    “禁鲜令”的出台,对于整个牛奶行业来说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引发多方的口水混战,由此形成了“支持”和“反对”两大阵营。前者包括了国标委、国家质监总局和几个型常温奶生产企业,后者则为国家农业部、中国奶业协会及旗下各地方奶协、广大奶农和巴氏奶生产企业。

    两大协会“互相较量”

    “禁鲜令”引发争议的焦点在于:什么样的牛奶算“鲜奶”?支持阵营认为,生奶才是鲜奶,经过加工处理的就不能称为“鲜”奶,因此巴氏奶不应在外包装上标注“鲜”字,而应写明是巴氏奶。反对阵营则认为,巴氏奶标注为鲜奶是国际通用的惯例,如果不标“鲜”字,那么消费者就无法区分巴氏奶与常温奶。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中国奶业协会和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之间的“较量”,双方之间的较量持续至今。

    据了解,在新规颁布后不久的2004年12月6日,全国八大地方奶业协会汇集北京,对食品标签“禁鲜令”表达了不同意见。2004年12月14日,中国奶业协会代表广东、上海、四川等地的地方奶业协会,正式向国家标准委员会提出修改《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的意见,同时将意见送往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

    为何引发轩然大波?

    “禁鲜令”一出台便遭到了中国奶协、全国各省市地方奶协、广大奶农的强烈反对,甚至是国家农业部门都挺身而出表态反“禁鲜”。业内人士认为,“禁鲜令”妨碍了巴氏奶阵营的利益。因为“鲜牛奶”是以光明、三元为代表的乳品企业和伊利、蒙牛等常温奶企业进行“较量”、占据市场份额的一个重要砝码,一旦失去“鲜”字招牌,其竞争力将被削弱。而对于常温奶生产企业来说,“禁鲜令”的实施将有利于其市场扩张。因此“禁鲜令”在某种意义上是两大阵营争夺市场的利器。

    同时,“禁鲜令”的反对阵营搬出国际惯例:在巴氏杀菌奶的标签上都允许使用“新鲜”“鲜”字眼,“禁鲜令”的出台无疑是有悖国际惯例。此外反对阵营指出:“禁鲜令”一旦实施,受到影响的不仅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奶牛养殖业首当其冲。若出现奶农倒奶、杀牛现象该由谁负责,中国的民族鲜奶产业遭受打击该由谁负责这些问题顿时被推上了舆论的风浪口。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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