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还是倒卖?皖南古民居遭遇"外卖"之痛(图)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保护还是倒卖?皖南古民居遭遇"外卖"之痛(图)

2007年04月17日 17:20   来源:新华网   王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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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保事业关键在人,防止古民居在“保护”中渐逝

  在日前召开的以“乡土建筑保护”为主题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上,与会者认为,我国古民居保护的总体形势严峻,如不及时加以引导,分散在广大农村地区的乡土建筑,将随时面临着被拆、迁、整、改等严重威胁。

  国家文物局官员也在会上透露,当前要着重从7个方面推动乡土建筑保护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将乡土建筑普查纳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点,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乡土建筑有关部门要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乡土建筑资源丰富、保存较好的村镇公布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记者从黄山市文化局了解到,他们已出台规定,凡1911年以前建造的古民居,拆迁前需向当地文物部门申报备案;未经许可,不得出售。该市文物管理部门相应采取的措施还包括:立即成立全市古民居保护执法队伍,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

  其实,除国家出台的《文物保护法》外,有关古民居保护的地方法规早已出台。从1998年1月1日起,安徽省就开始实施了《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将皖南地区古村落遗存的古民居、祠堂、牌坊、楼、台、亭、阁等全部归在“皖南古民居”范畴加以保护。2000年,皖南黟县的西递、宏村作为皖南古村落的杰出代表,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安徽黄山学院徽文化研究所方利山研究员认为,文保事业,关键在人。政府需要对此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将古民居的保护情况作为官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任期内遗产和文物保护不力的,要摘除其“乌纱帽”;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更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方利山说,德国伟大的人类学家夏尔奈·希拉姆有一句名言足以让我们深思--谁掌握了过去五千年,谁就掌握了未来一百年。

(责任编辑:程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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