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还是倒卖?皖南古民居遭遇"外卖"之痛(图)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保护还是倒卖?皖南古民居遭遇"外卖"之痛(图)

2007年04月17日 17:20   来源:新华网   王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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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皖南古民居在异乡“圈养”,无异于文物倒卖

  黄山市古典园林建筑公司经理姚顺涞向记者透露,据自己多年的调查,他发现长三角地区一些大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商,大肆收购皖南徽派民居构件来装饰私人别墅庭院已是公开的秘密,而且数量每年不下100幢。

  对于这种皖南古民居被收购后在长三角地区城市的恢复重建,算不算“异地保护”?文化文物专家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

  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曾表示,徽派建筑是全国七大民居类型中保存较为完好的一类。作为不可移动的古民居,如果离开它最初存在的地理、人文环境,其价值必然将慢慢消失。

  某业内人士则进一步分析,皖南古民居的历史源远流长,从选址、布局、结构和材料等方面,无不体现着因地制宜、因山就势、相地构屋和因材施工的营建思想。民居不仅是一个物质环境,也是传统文化的载体,蕴含着劳动人民千百年来的生活智慧和价值观念,以及浓郁的地域文化风情。“皖南古民居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建筑本身,还在于它们承载着的原汁原味的乡土生活,承载着原生态环境的历史印记,因此对这种古民居应尽可能地采取原地、原生态保护。” 如果失去了原有环境和居住者,改在大城市“圈养”的古民居最多也只能是个“模型”。

  对此,众多文物保护专家的观点都是一致的:皖南古民居不能“离乡”保护,应当留在徽州。同时,一切有关古民居的交易行为当属文物贩卖。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及时斩断所有伸向古民居的“黑手”。

  皖南古民居保护需要唤起民间文化自觉

  皖南歙县人大副主任汪利权告诉记者,皖南徽派古民居,正在承受着产权问题带来的“灾难”。据歙县文物局不完全统计,仅歙县境内遗存的1911年前建设的各类民宅便有1900多幢,且这些民居大部分产权仍属于私人,由业主继续使用。一方面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古民居的所有权人有权居住,甚至可以出租给外人居住,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人如拆建、变卖古建筑将很难被及时制止;另一方面政府只能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才有责任出面保护和干预。这种“政府监管在明处,私人行动在暗处”的现状使得皖南古民居的保护愈加困难。

  汪利权说,在专家学者心中,古民居的一砖一瓦都有着文化韵味和历史价值;在城市人眼里,古村落的粉墙黛瓦,远比喧嚣的都市的钢筋混凝土来得亲近。但生活在其中的百姓,面对透风漏雨的屋体,更多的是无奈。他们渴望改变居住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古民居在许多农民心目中已成为“贫穷和落后”的代名词,他们自然会因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对传统文化疏远甚至背弃。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如果不主动出资保护,一旦有好的买主,农民自然会产生“还不如将古民居卖掉”的想法。

  黄山市建委的徽州古建专家陈安生认为,政府可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鼓励民资进入,让非国有控保古建筑进入流通领域。通过产权转换达到保护目的,让有经济实力的新主人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在原地、原址对古建筑进行修复、保护,使其恢复原貌。

  “政府的行动是一方面,全体市民意识的跟上才是关键,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唤起民众(包括那些欲在皖南收购古民居的富人和文物贩子)保护传统文化的意识,继而形成民间文化自觉。只有在各阶层民众的文化自觉形成了,古民居的守护、传承才能真正实现。”吴兆民说。

(责任编辑:程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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