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瞄准这些政策红利,通过拆分经营、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骗享税费优惠,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日,安徽、新疆、大连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通过拆分经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
一是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东至县荣峰再生资源回收站及盛荣峰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经查,盛荣峰借用他人身份证设立85家回收站,通过将本该是荣峰再生资源回收站的经营收入拆分至85家回收站,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215.84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东至县荣峰再生资源回收站及盛荣峰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39.7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是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阿拉尔市宏润运输有限公司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经查,阿拉尔市宏润运输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其通过注册多家个体工商户拆分经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61.97万元。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尔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2.31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是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沙河口区星海名媛美容院骗享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偷税案件。经查,沙河口区星海名媛美容院通过隐匿收入,违规按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62.7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5.12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严厉打击违规享受、恶意骗取税费优惠等涉税违法行为,能够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也是对守法经营主体的支持,是维护税收公平的应有之义,确保每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都精准惠及真正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经营主体切莫铤而走险隐匿收入违法骗享税费优惠。将自身置于从典型企业变身“典型案例”的风险之中,实在得不偿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全部银行账户账号信息。从税务部门此次公布的3起案件以及前期公布的案件可以看出,有的纳税人不依法向税务部门报告银行账户,有的利用未依法报告的银行账户隐瞒真实收入以逃避缴纳税款,还有的利用未依法报告的银行账户实施其他涉税违法行为。
“这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实属贪小失大。”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李晶表示,当前我国税收监管已迈入“以数治税”新阶段,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税务机关对异常纳税行为的识别准确率持续提高,任何税收违法行为都难逃法眼。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纳税人不仅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更会进一步导致纳税信用降级,在发票领用、资质审核、融资授信、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限制。
这是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次公布骗享税费优惠的案件。系列典型案件的曝光,释放了严监管的信号,对骗享税费优惠的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力度会越来越大。(经济日报记者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