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徐显明:首次对“两高”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取得较好的效果

2019年03月10日 16:45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0日(星期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这是徐显明在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王鹏 摄

  检察日报、检察日报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徐显明副主任委员,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两高”专项工作报告,并首次对“两高”专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为何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之后还要开展专题询问?为做好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亮点和经验值得总结?谢谢。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谢谢你提出的问题。专题询问是人大和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长期以来,常委会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报告,对“两高”的工作进行监督。去年在这个基础上第一次开展了专题询问,有这样几个考虑:

  第一,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像执行难问题是审判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像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检察监督,对人民检察院来说也相对薄弱。但是这两项工作人民群众都非常关注,所以回应人民的关切,这是第一个考虑。

  第二,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也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和保障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协助常委会做好这次专题询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概括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加强与“两高”的沟通和协调,畅通联系渠道,及时向“两高”说明专题询问的工作要求,帮助他们制定工作方案,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我们函请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青年报四家单位协助开展了问卷调查,收集企业、律师、仲裁员、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三是深入开展了实地调研。我本人参加了四个省份的调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在常委会召开的时候,把这个专题报告印发常委会,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高”的报告参考。在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周强院长、张军检察长以及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专题询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谢谢。

(责任编辑:符仲明)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