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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2019年01月17日 07:07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在1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重要部署,进一步指明了新形势下加强政法工作的方向目标,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形势出现根本性好转,新的社会治理体制基本形成,多个社会治理领域出现积极的重要转折点,与此同时,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们对主观感受和价值追求的重视以及网络社会的兴起,又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研究问题、应对挑战,必须回到“为了谁,依靠谁”的出发点上,才能拿出稳妥、有效、管用的措施办法,建立起保证长治久安的体制机制。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始终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不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深化和完善各项为民便民政策措施,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各级政法干部必须深深扎根于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的新期待,及时体察民声,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也始终坚信人民群众蕴藏着无穷的力量。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才能不断开创社会治理的新局面。发挥民智、依靠民力,落到具体的工作中,势必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创新社会治理思路,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让政府、社会、公众各归其位、各担其责;保障和实现人民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总之,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社会治理工作,使整个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树高万丈,植根于大地;江河千里,回溯于其源。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各级政法机关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全部活动之中,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不懈奋斗。(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