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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寒代表建议: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法

2017年03月04日 21:3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3月4日讯 (记者佘惠敏 专栏) 4日下午,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和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大学校长金东寒院士提交议案,建议我国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统一设定被害人救助的相关条件。

图片说明:金东寒代表在会议上发言,提议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法。记者佘惠敏/摄

  “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被判刑,甚至执行死刑而没有赔偿能力的现象很普遍,使得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或者赔偿无法得到充分的兑现,生活陷入困境,医药费无力支付,许多人因案致贫。”金东寒说。

  据统计,我国被害人及亲属获得民事赔偿的比例不足10%,每年约有300万被害人及其亲属得不到任何赔偿,生活非常困难。“如果这时候得不到国家救助,很多人可能会怀疑法律公正,走上了上访之路,影响社会稳定。”

  获得国家补偿和救助权,是联合国为犯罪和滥用权力行为的被害人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里,规定的被害人基本权利之一。2014年3月,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曾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将被害人救助纳入国家司法救助中,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都制定了被害人救助的地方性法规。

  “但是各地救助范围和力度不规范、不统一、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金东寒说,各地救助金额不统一,随意性较大,有的地方救助对象仅限于缠访闹访人员,甚至存在“不闹不给,小闹小给,大闹大给”的现象。

  金东寒建议,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制定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统一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我们可以总结各地救助法规和救助实践,适当借鉴国外相关的成功做法,做好被害人救助的立法工作。

  代表委员小资料:

  金东寒,男,1961年1月11日生,浙江新昌人,出生于黑龙江绥化,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中国舰船研究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内燃机学会执行理事长,上海市科协副主席,总装备部科技委兼职委员,国防科技奖船舶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上海大学校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更多报道请见 “稳中求进 团结奋进——2017全国两会专题”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