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委会督促沃尔玛推出5项整改措施

2011年09月21日 13:36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刘文新

  重庆市3家沃尔玛超市门店因以普通冷鲜猪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被工商机关曝光。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紧急约谈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沃尔玛公司)有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重庆市消委会的督促下,沃尔玛公司推出了5项整改措施,并承诺对消费者进行加倍赔偿。

  8月24日,重庆市工商机关根据消费者举报调查发现,今年1-8月间,沃尔玛公司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店、沙坪坝区凤天店、大渡口区松青路店3家超市,涉嫌销售假冒“绿色食品”标志的猪肉1178.99公斤,以当前普通冷鲜肉和“绿色猪肉”平均每公斤10元的价差计算,非法获利达1万余元。9月7日,重庆市工商局表示,上述3家超市的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关处罚。

  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重庆市消委会于9月7日紧急约见了沃尔玛公司有关负责人。约谈会上,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刘明生表示,3家超市门店的行为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是一起性质恶劣、典型的欺诈侵权事件。沃尔玛公司作为一家知名的跨国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欺诈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对此事件受损害的消费者,沃尔玛公司应提出具体意见,妥善作出处理。重庆市消委会将全程跟踪督促整改。

  在重庆市消委会的督促下,9月7日晚,沃尔玛公司就上述事件向消费者致歉,并出台了加倍赔偿方案和对重庆市各门店进行整改的措施。沃尔玛公司称,将依据事件的具体核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进一步提高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商场的食品管理流程。对于受到该事件影响的消费者,沃尔玛公司决定进行相当于售价两倍数额的赔偿。今年1-8月曾在上述3家超市购买“绿色猪肉”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或其他有效购物凭证,到当日购物的超市办理赔偿事宜。考虑到消费者不会长时间保留购买猪肉的小票,凡此期间购买过“绿色猪肉”的消费者可到超市提供大致时间、金额等相关信息,超市在调取该店电子记录或视频监控确认后便可进行赔偿。

  与此同时,沃尔玛公司推出了5项整改措施,即:全面执行“绿色猪肉”在收货、分割、储存、销售各环节与普通猪肉区分;设立对“绿色猪肉”和普通猪肉的日常检查机制;全面加强商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流程,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专人专岗对商场磅秤及自制产品净含量、食品原料、添加剂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坚持落实公司关于食品供应商质量审核的要求。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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