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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不合格率达22%

2018年04月09日 13:3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9日讯 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第2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54家企业生产的54批次家用电动洗衣机。抽查发现共有12个批次的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漂洗性能、洗净比、连续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率达22%。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本次抽查依据GB/T 4288-2008 《家用电动洗衣机》、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洗衣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2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离心式脱水机的特殊要求》、GB 12021.4-2013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 19606-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噪声、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洗净比、漂洗性能、含水率、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责任编辑:殷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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