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陈辉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门特部分病种探索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村卫生站可作为普通门诊选点等重磅改革内容。虽然这是医保机构(如医保局等)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基金的方式和方法发生了变化,看似与患者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也对患者的就医影响重大。记者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对此次改革进行解读。
“按人头付费”:
大检查、乱开药将减少
此次改革的核心之一,是“确定普通门诊年度按人头付费标准”,并“向收治老年患者和儿童患者占比高的医疗机构倾斜”。
在过去,医保机构主要根据“具体医疗项目的数量”(如检查次数、开药剂量等)来向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支付费用。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采用“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有包括东莞、珠海在内的18个市开展,这种支付方式对普通门诊开展类似于一种打包付费的模式,例如,一家医院每年服务1万人,以每人头付费标准为100元计算,那么医保部门支付给这家医院的年度费用就是100万元。医院省下的钱可以留用;如果超支,医保不额外补钱。以前个别医院会靠多开药、多做检查赚钱,现在按“人头”或“病种”给付固定费用,过度医疗的现象将越来越少。
老年患者和儿童患者通常由于身体机能等因素,可能需要更多的医疗资源投入。“向收治老年患者和儿童患者占比高的医疗机构倾斜”的改革,意味着医保部门将给这类医疗机构更高的付费标准,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质量。
家庭医生开长期处方:
慢性病药物可开几个月
家庭医生与乡村医生,作为城市社区与乡村地区的“健康守门人”,本次医保支付改革与他们息息相关。
改革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其中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家庭医生费用,实施按人头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并鼓励支持家庭医生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病诊治和管理,探索实施按病种付费。
支持已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村卫生站作为普通门诊选点,合理分配按人头付费标准。鼓励村卫生站开展高血压病、糖尿病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支持村医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长期处方等参保群众可感可及的服务。
这次改革对家庭医生与乡村医生来说是非常利好的。
家庭医生签约患者后,医保按人头给钱,能拿更稳定的收入。改革还鼓励家庭医生承担糖尿病、高血压病诊治和管理,让他们在专业领域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改革支持村卫生站看门诊,还支持医保报销,村民在“家门口”看病,村医的就诊量会增加,同时,改革鼓励村医加入家庭医生团队,村医的服务内容更丰富。
对患者来说,在村卫生站、社区医院看小病,报销比例提高,还能省去跑大医院的麻烦。慢性病患者签约家庭医生后,能一次开够几个月的药,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社区”,让医疗服务更贴心、更便捷。
按病组/病种分值付费:
医院用有限费用看好病
门诊特定病种是指符合医保规定,能在门诊治疗且可按规定报销的特殊病种。广东省门诊特定病种有53种,均不设起付线,报销待遇比普通门诊更高。
此次改革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医保局制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内,选取部分病种开展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是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付费的两种关键方式,多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例,是指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
此次改革将“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引入到门诊特定病种诊疗,意味着医院需在规定的费用范围内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这促使医疗机构主动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检验和药品使用。
专家观点
“改革实施后,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站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要留意的是,医院可能会出现因按‘人头’或‘病种’付费而推诿复杂病人的情况,为此,医保部门需要加强监管。”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疗保险事务部负责人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