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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变脸”有意不修正 宜华健康收警示函

2022年06月10日 13: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6月10日讯(记者 郭文培) 6月10日,宜华健康公告,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由于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且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对外财务资助,宜华健康被出具警示函。

  据了解,1月29日,宜华健康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亏损36000万元至54000万元。4月30日,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称,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68195.13万元。在知悉业绩预告不准确时,该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此外,2021年1月至7月,宜华健康控股子公司江阴百意中医医院有限公司通过三笔往来款向其股东江阴市百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提供财务资助2463.5万元,占宜华健康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04%。但该公司并未及时履行相应的财务资助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今年1月22日才进行补充披露。

  广东监管局指出,宜华健康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壮青、财务总监肖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此外,宜华健康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陈奕民、总经理刘壮青,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对外财务资助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对宜华健康、刘壮青、陈奕民、肖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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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13: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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