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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粉碎机|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不实!

2020年03月25日 18:0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3月25日讯 (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 近日,网传告知书称,“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通知,24日起对非公外出发生新冠肺炎“接触、疑似、感染、确诊”等四类人员,武汉市政府不再给予免费治疗,相关隔离、检查、住宿等费用8000元,确诊患者治疗费用40万元由市民自己承担。”
  今天中午, @武汉发布 辟谣称,该信息不属实。武汉市卫健委对此回应,并没有接到此类通知。“目前,武汉新冠肺炎患者治疗个人负担相关政策依照国家、省市要求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费用,仍然按照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也没有发过此类通告。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武汉市医疗保障局于3月17日更新的要闻《武汉新冠肺炎患者治疗个人负担相关政策出台》一文中,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对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予以明确: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留观的患者,留观期间的门诊费及前期的检查、诊查费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隔离点收治人员、进住康复驿站观察人员(含出院后复查),相关医疗费用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住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双阴患者,其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础疾病治疗,但不包括器官移植、整形等其他特殊诊疗费用),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负担;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固定单位,享有其他保障方式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从原医疗报销渠道解决;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上述患者在医院留观、住院、隔离、康复驿站观察期间,由医院、隔离点、康复驿站可参考120元/人/天的标准提供免费伙食。”
 
  另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3月17日零时起,对所有境外来汉(返汉)人员实施申报管理,统一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隔离人员费用自理。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患者个人负担。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那么,为什么会有网传“告知书”呢?该如何解释?据《楚天都市报》消息,该告知书显示为物业公司楼栋客服发布给业主。记者联系到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道及佳兆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信息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转载自网上的信息。张家湾街道表示,目前已经要求社区督促马上撤销不实消息,并发布澄清事实和承认错误的通知。
  (综合《楚天都市报》、@武汉发布、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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