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草案近日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服务,应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规定旨在尊重消费者平等权利,保障消费者不被歧视,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同时,针对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平台曾出现过延迟退款甚至不退款的现象,明确规范了押金退还,也强化了对消费者的保护。(薛 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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