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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食药监局通报3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饮用水、调味料

2017年08月08日 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8日讯 (记者施晓娟)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机构检验,九龙泉水饮品厂、山西五谷全食品公司生产的2批次饮用水含致病菌,标称为张子儒家拌醋厂生产的酿造食醋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下架,召回。

  本期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95批次食品样本。其中不合格3批次。

  据了解,在不合格样品中,忻州市代县九龙泉水饮品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和山西五谷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朔州市山阴县大海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标称张子儒家拌醋厂生产的酿造食醋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

  针对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山西省食药监局表示,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科普小知识: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苯甲酸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可起到防腐作用,多用于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苯甲酸是相对比较安全的食品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可能是在食醋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会破坏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平衡,严重时危害人体肝脏和肾脏。

(责任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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