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检测发现一批原产荷兰的进口天然矿泉水不合格,目前已实施退运处理。该批矿泉水共960纸箱,9072升,货值4159美元,标注锶含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但实际检测只有0.11mg/L。实际检测数值远低于国家标准不低于0.2mg/L的有关要求,其他界限指标也均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判定,该批“天然矿泉水”为不合格产品。
(张军 周鑫 王永军)
(责任编辑:杨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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