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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琦:餐饮业采购管理应纳入国家法律法规

2013年03月11日 09: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 望月/摄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与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果秀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阳国秀进行交流 望月/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佟晓群)3月9日,正值两会召开之际,中国经济网与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共同举办“两会议食厅——2013年两会代表委员食品安全恳谈会”,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在会上表示,餐饮单位的采购管理应该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要让供应商、采购人员知道,吃回扣不是一般的商业贿赂,是跟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目前,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主体第一责任人是餐饮企业法人代表。严琦对此表示有待商榷。她认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行政总厨、厨师长,他们才是食品安全的守门员,是最后的把关人,法人代表只是食品安全的法人监管第一责任人。餐饮单位的采购管理应该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要让供应商、采购人员知道,吃回扣不是一般的商业贿赂,是跟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她表示应加快推动餐饮行业的立法工作。 

  严琦认为,餐饮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餐饮行业的从业者某种程度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受害者,因为餐饮食品的源头不在餐饮业,比如农残超标的蔬菜,先进入农贸市场,然后进入超市,最后才到餐桌。她说:“我们保证了每一样东西进入餐桌的时候,都有质检报告的合格产品,但是有质检报告的合格产品都是安全的吗?从源头到餐桌这个环节,我们管不了,我们只能够管每一样进入我们餐桌的东西,都有质检报告,都能追根溯源,包括我们用的食用油的流向和进出,都是公开的,可以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职能部门的监督。” 

  “但是如果一家餐饮单位从农贸市场购回去的产品出现了问题,除了这家餐饮单位要承担责任,再没有一个人或部门承担责任,这是一个空档,这无形中增大了餐饮企业的成本,而且不利于整个行业发展。餐饮行业感到最困惑的就是从源头到餐桌这个环节的监管问题。”对此严琦建议,现行的食品安全9部门多头管理的机制应进行改革。 

  最后,严琦还给媒体提出了一条建议:“在舆论监督方面,不要只曝光做的不好的,要把做的好的,怎么做的,也及时传递给老百姓。要用正能量的东西,正确引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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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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