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波说免检 明确监管各方应担的责任和义务

2009年06月12日 17: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罗云波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记者 梁丽霞)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倍受消费者瞩目和关注,其中的一些热点话题更是引起了网友强烈反响。在今天举行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就回答了些大家关心的话题。

  提到食品概念的时候,是否包括食品包装方面的产品?

  新的《食品安全法》已经规定了包装的标准,但具体条款里面食品安全条款比较多,包装标准相对较少。过去几十年包装在的发展比较迅速,一些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也出现一些更新的包装,不是说这些包装没有过问题,也是在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说食品包装,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所谓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对食品安全造成的一些隐患。其中新材料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包材的形式出现,也有在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材料形式出现,这应该纳入到食品安全当中统一考虑的。

  免检制度是否是有效?为什么在我们国家实行不下去?

  罗云波表示,免检制度应该是建立在诚信体系基础上,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诚信体系比较脆弱和薄弱的情况下,进行免检可能为时尚早。取消免检制度,它最大的意义是整体行政得以明确区分不同的责任。比如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当中应该起到怎样的作用,责任在哪里?

  “不能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一旦食品免检,如果出现问题,给予免检的单位是不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就把责任推到了一个比较不利的地位。”罗云波说,不是说政府要逃避责任,而是作为监管者和生产者应该区分开来,不能既当监管者,同时又跟着生产者一起来给他免检,这实际上是责任不清的。 “我觉得取消免检,意义就在于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各个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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