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 食品安全法等获通过

2009年03月02日 09:3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订后的保险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9号、第10号、第1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领事协定》的决定,批准了上述条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建议,吴邦国将代表常委会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85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经表决,任命高强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做准备。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结合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回顾了2008年的工作,赞成2009年的工作部署。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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