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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增持计划未实施 江泉实业原控股股东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019年08月12日 07:1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帆 每经编辑 魏官红

  8月9日,上交所披露称,因江泉实业(600212,SH)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农业)一项不低于2亿元的增持计划到期未实施,且未及时披露无法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上交所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大生农业未实现增持计划的主要原因系其债务问题,2018年4~7月,大生农业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其持有的江泉实业股份也先后被多轮冻结。

  为解决债务问题,2018年12月,大生农业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全部股权(占总股本13.37%)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出去,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如今,上述股权也因大生农业债务未能清偿将被司法拍卖。

  原控股股东面临资金压力

  上交所查明,2017年12月7日,江泉实业曾发布公告称,时任控股股东大生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

  随着计划到期,大生农业却未能实施此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为0元。江泉实业称,主要原因系大生农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大生农业后续也将不再继续实施此次增持计划。

  此外,上交所指出,江泉实业曾表示大生农业的债务问题是2018年3月1日起陆续发生的,2018年4~7月,大生农业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客观上导致其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其持有的江泉实业股份也先后被多轮冻结。

  然而,江泉实业在2018年3~6月披露的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均未提及因大生农业资金冻结而可能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也未及时披露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的事项,直至2018年7月才首次披露了上述风险。

  上交所认为,大生农业披露金额较大的增持计划却未予实施,违反其向市场作出的公开承诺,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误导;公司也未及时向市场披露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及相关股份被冻结的重要信息,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交所决定对大生农业予以公开谴责。

  实际控制权恐将再次生变

  对于大生农业的债务危机,江泉实业曾在回复问询函时表示,大生农业于2018年上半年陆续出现债务问题,资金流动性问题逐步凸显,经营状况面临较大资金压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大生农业最引人关注的债务问题,源自一起股权质押借款。

  2017年,大生农业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股票质押方式进行信托融资,信托计划受托人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出资人之一为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本)。

  在后续合同履行期间,由于质押标的股票江泉实业股价跌破预警线并多次跌破平仓线,大生农业未按约定足额补仓、履行提前回购义务,保证人兰华升也未履行保证义务,国民信托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违约处置。

  截至今年6月11日,大生农业所持江泉实业的全部6566.71万股股票(占总股本13.37%)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为解决向国民信托股权质押借款所产生的债务纠纷,2018年12月,大生农业与本次股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出资方东方资本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公司13.3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东方资本行使,东方资本同意在其实际控制江泉实业后,由东方资本和大生农业双方共同推进司法进程,通过司法手段全面解决国民信托与大生农业双方债务纠纷。

  至此,大生农业放弃了对江泉实业的控制权,东方资本成为江泉实业新控股股东。

  然而,如今半年已过,“壮士断腕”也未能拯救大生农业。

  据江泉实业今年6月11日发布的公告,对于上述债务纠纷,法院裁定拍卖、变卖大生农业持有的江泉实业6566.71万股股票(占总股本13.37%)。这意味着,江泉实业实际控制权恐将再次生变。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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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元增持计划未实施 江泉实业原控股股东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019-08-12 07:1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帆 每经编辑 魏官红

  8月9日,上交所披露称,因江泉实业(600212,SH)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农业)一项不低于2亿元的增持计划到期未实施,且未及时披露无法实施增持计划的风险,上交所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大生农业未实现增持计划的主要原因系其债务问题,2018年4~7月,大生农业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其持有的江泉实业股份也先后被多轮冻结。

  为解决债务问题,2018年12月,大生农业将其持有的江泉实业全部股权(占总股本13.37%)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出去,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如今,上述股权也因大生农业债务未能清偿将被司法拍卖。

  原控股股东面临资金压力

  上交所查明,2017年12月7日,江泉实业曾发布公告称,时任控股股东大生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

  随着计划到期,大生农业却未能实施此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为0元。江泉实业称,主要原因系大生农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大生农业后续也将不再继续实施此次增持计划。

  此外,上交所指出,江泉实业曾表示大生农业的债务问题是2018年3月1日起陆续发生的,2018年4~7月,大生农业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客观上导致其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其持有的江泉实业股份也先后被多轮冻结。

  然而,江泉实业在2018年3~6月披露的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均未提及因大生农业资金冻结而可能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也未及时披露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的事项,直至2018年7月才首次披露了上述风险。

  上交所认为,大生农业披露金额较大的增持计划却未予实施,违反其向市场作出的公开承诺,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误导;公司也未及时向市场披露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及相关股份被冻结的重要信息,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交所决定对大生农业予以公开谴责。

  实际控制权恐将再次生变

  对于大生农业的债务危机,江泉实业曾在回复问询函时表示,大生农业于2018年上半年陆续出现债务问题,资金流动性问题逐步凸显,经营状况面临较大资金压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大生农业最引人关注的债务问题,源自一起股权质押借款。

  2017年,大生农业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股票质押方式进行信托融资,信托计划受托人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出资人之一为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本)。

  在后续合同履行期间,由于质押标的股票江泉实业股价跌破预警线并多次跌破平仓线,大生农业未按约定足额补仓、履行提前回购义务,保证人兰华升也未履行保证义务,国民信托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违约处置。

  截至今年6月11日,大生农业所持江泉实业的全部6566.71万股股票(占总股本13.37%)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为解决向国民信托股权质押借款所产生的债务纠纷,2018年12月,大生农业与本次股权质押融资的主要出资方东方资本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公司13.3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东方资本行使,东方资本同意在其实际控制江泉实业后,由东方资本和大生农业双方共同推进司法进程,通过司法手段全面解决国民信托与大生农业双方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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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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