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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将开展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2018年04月11日 11:04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4月11日讯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吉林省环保厅获悉,4月11日至26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开展为期16天的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和专项督察,尽快尽早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强力扭转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趋势。

  据了解,此次督察将重点排查城镇污染、工业污染、农业农村污染、沿河沿湖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检查水生态保护和节水工作等七个方面。要通过本次督察全面了解掌握各督察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突出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并对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察组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的工作原则,对沿河两岸开展“地毯式”排查,专项执法、专项督察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结合,实现全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全覆盖。

  同时,此次督察期间,吉林省还将加大查处罚问责力度,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做到边查边改、能立即解决要立整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长期坚持;对发现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必要时移交司法等部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区,督察组将启动问责程序,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专项督察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经合局、省畜牧局等省直有关部门成立联合专项督察组,分三组分别对四平市、辽源市、公主岭市进行督察。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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